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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机动车、行人及乘车人通行规定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十五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第五十六条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

北京市非机动车、行人及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

(二)左转弯时,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

(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

(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

第五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让行人;

(四)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五)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六)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制动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骑行

(八)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九)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得载人;

(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

第五十六条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www.xing528.com)

(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

第五十七条 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米的范围内行走;

(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三)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

(四)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五)遇有交通信号放行机动车时,未被放行的行人不得进入路口;

(六)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七)乘坐机动车不得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

(八)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

(九)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

(十)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只准在后座正向骑坐;

(十一)不得搭乘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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