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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考古:揭示女性遗产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以牛河梁遗址为例,通过对墓葬随葬品的分析,寻找其中与性别有关的特征以及其所反映的社会规范。随葬镯的数量和使用方式是牛河梁遗址中普遍存在的性别区分的特征。表四 牛河梁遗址斜口筒形玉器出土特征与墓主性别统计表注:笔者根据墓葬特征的变化,将牛河梁遗址上层积石冢阶段墓葬进一步划分为5个埋葬时段,分别是:1段、2段、3段、4段、5段。

女性考古:揭示女性遗产

郭明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性别考古学在西方随着女权主义流行而兴起,研究的内容也从最初对女性考古学家境遇的关注,发展到关注两性个体在社会分工、地位、家庭构成、宗教和观念的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基于考古学中所能发现的与性别有关的信息相对较少,性别考古学一直没有成为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主流,《性别研究与中国考古学》作为第一部性别考古学的专著,系统地展示了从性别角度展开考古学研究的可能。

而在此前,虽然没有专门的性别研究的文章,但研究者多已注意到器物特别是随葬品所具有的标示性别的特征,如两性墓葬随葬品种类的差异,女性墓主通常随葬纺轮而男性墓主则多随葬石斧等工具,并由此对社会中的性别分工问题加以讨论。而实际的性别分工可能并不只是此种简单对应的关系,需要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来加以确定。

本文以牛河梁遗址为例,通过对墓葬随葬品的分析,寻找其中与性别有关的特征以及其所反映的社会规范。

一般而言,随葬品组合的差异是反映墓主性别的重要因素,以往的研究也多从随葬品种类的差异入手探讨社会中存在的性别方面的分工,但牛河梁遗址的情况似乎有所不同,特别是到了上层积石冢阶段,随葬品中只见玉器而不见陶器或其他日常生活用具。

笔者曾根据各器类出现频率的高低将牛河梁遗址墓葬的随葬品分为三类:a类为特异造型的器物,发现数量相对较少,多仅见一件,未发现相同造型器物,如龙凤佩、兽面玉饰、双兽首玉器等;b类为相对较为常见的勾云形玉器、斜口筒形玉器等;c类为镯、璧、环等常见器类。a类器物数量较少且造型较为特别,这类特异器物的获取可能受到个体喜好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频率相对较高的b、c类器物都没有发现与墓主性别相关的证据。简要的统计未发现两性个体在使用勾云型玉器随葬时有明显的差异,斜口筒形玉器的使用更未受到性别的限制。也就是说,随葬品的种类和组合并不是作为标记墓主性别的特征。统计显示特定器物的数量和使用方式可能具有标示性别的作用,以下将选取出现频率较高,可以显示一定统计规律的器物加以分析。

1.镯环类

牛河梁遗址镯环类器物较多,二者形制基本相同,同一墓葬出土者在尺寸上略有差异,镯体量相对较大,而环则略小,但并无明确的划分标准。统计显示(表一),镯与墓主性别之间似乎存在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采用双镯随葬者多为女性,采用单镯随葬者则皆为男性。而环则并未表现出明显的与性别相关的特征。

表一 镯环类器物与墓主性别相关关系统计

注:本文表格中的“F”代表女性、“M”代表男性,“?”代表存疑或者无法确认,“L”代表左手,“R”代表右手,“L& R”代表双手。

二者在使用方式上也无明显区分,多数佩戴于手部的被称为“镯”,但也有佩戴于手部却被称为“环”的,相对而言,“镯”的位置多相对固定,而“环”的位置则变动较大。统计也没有发现镯环类器物与墓主性别之间存在直接的相关关系:两性个体都出土镯环类器物,且在使用方式上也未见明确的区分。

因为二者在特征上并无明显的差异,使用方式的差异反映其在功能上的不同,因而可能更具有区分的意义,在此将佩戴于手部的称为镯,而将其他位置不确定者称为环。考虑到部分墓葬由于受到水浸或泥土淤积导致器物移位,可以通过出土位置确定其使用方式的则根据上述原则重新归类,无法判定其位置的仍采用报告编写者的定名。

根据器物保存状态对其功能进行重新判定后的统计结果(表二)显示,镯与墓主性别的对应关系更为清晰:随葬双镯左右手各一者,墓主皆为女性,而随葬单镯者若为男性则将镯戴于右手,女性墓主则佩于左手。随葬镯的数量和使用方式是牛河梁遗址中普遍存在的性别区分的特征。N2Z1M24随葬双镯,两墓主各一,皆佩戴于右手,墓主可能皆为男性,这也与DNA检测的结果相同。镯的使用具有标示个体性别的作用。男性墓主随葬玉镯皆佩戴于右手,女性墓主多有双镯,若女性墓主随葬单镯则戴于左手。由此可以根据随葬镯的特征较为清晰的墓主的性别进行进一步的校正:N2Z1M22随葬镯一件,戴于墓主右手上,墓主应为男性;基于同样理由认为N2Z1M23和79N16M2的墓主应为男性,N5Z2M2随葬玉镯两件,分别位于左右两侧,墓主应为女性。

表二 镯与墓主性别相关关系统计

2.玉璧

牛河梁遗址墓葬出土玉璧共计23件(表三),见于10座墓中,从目前的发现来看,成组出现的玉璧仅见于男性墓中,而女性墓葬中则多只见以单件玉璧随葬。

单件随葬玉璧的摆放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与性别相关的规律:玉璧摆放于男性墓主身体右侧,而在女性墓中则摆放于身体左侧。牛河梁遗址玉璧随葬的性别规范表明,不同性别个体在玉璧的使用方式上存在相对固定的规范。

表三 玉璧出土位置及相关要素统计表

3.斜口筒形玉器

斜口筒形玉器是b类玉器中出土数量相对较多者,牛河梁遗址上层积石冢阶段墓葬出土斜口筒形玉器共计14件,其造型变化虽然并不明显,但综合对墓葬建筑方式和随葬品特征的分析可知,随葬斜口筒形玉器的墓葬规模都相对较高。在不同墓葬中出土位置相对统一,是社会规范的重要载体之一。(www.xing528.com)

目前的统计结果(表四)显示,墓葬出土斜口筒形玉器多以一件者居多,多件共存者仅见于女性墓葬,由于统计样本数量较少,尚无法确认此种墓主性别对随葬斜口筒形玉器的数量有明显的影响。

除N16M10受到扰动,器物在墓葬中的实际使用位置不甚清晰外,其他墓葬中随葬的斜口筒形玉器在墓葬中摆放的位置较为相似,应是根据一定的社会规范有意放置的,但并没有发现不同性别个体在斜口筒形玉器的使用方式上存在明确的区分。

表四 牛河梁遗址斜口筒形玉器出土特征与墓主性别统计表

注:笔者根据墓葬特征的变化,将牛河梁遗址上层积石冢阶段墓葬进一步划分为5个埋葬时段,分别是:1段、2段、3段、4段、5段。参见郭明:《牛河梁遗址墓葬分期的再探讨》,《北方文物》待刊。

4.勾云形玉器

勾云形玉器也是牛河梁遗址中发现数量较多的玉器种类之一,目前出土位置明确者计9件(表五)。两性墓葬中皆有发现,也存在造型、纹饰和出土位置的变化,但并未发现其变化与墓主性别之间存在明确的联系。

此类器物多见反面向上竖置于身体上或体侧,对其使用位置与墓主性别的比较没有发现明显的规律。根据器物造型的差异可以分为单勾型(A)和双勾型(B)两种,两种造型的器物相对均衡地出现在不同性别个体的墓葬中,并未发现明显的与性别相关的倾向。即器物的造型和使用方式并不是作为标示墓主性别的重要因素。

自2段勾云型玉器出现在墓葬随葬品开始,除4段未见勾云型玉器之外,其余时段皆有发现。而将随葬品的特征与墓葬的埋葬时间联系起来则发现,除第2段时勾云型玉器的使用未见明显的与性别相关的迹象之外,自第3段开始,使用勾云型玉器随葬的墓主皆为男性。

表五 勾云形玉器出土位置及相关要素统计表

对牛河梁遗址上述四类较为常见的器物的分析可以发现,除斜口筒形玉器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性别特征外,其余几类器物都存在一定的性别属性,但各自的表现略有不同:除勾云型玉器在稍晚阶段成为男性的特有随葬品之外,璧、镯本身并未显示出明显的与性别有关的特征,二者在两性墓葬中都有发现,但在使用方式上表现出明显的性别的差异,同类器物在两性墓葬中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总体来看,牛河梁遗址中并未表现出明显的随葬品种类与墓主性别直接相关的关系,较为普遍出现的c类随葬品(玉璧、玉镯)的使用方式则表现出明显的与性别相关的倾向。这种处理方式的差异而非随葬品种类的不同表明虽然社会中存在通行的性别身份的认定,但随葬品种类方面的一致性则提示着两性个体在承担社会责任和职能方面可能并未出现明显的分工。

分析显示,在牛河梁遗址中已经出现了社会的纵向分层和随葬品的使用规范,根据墓葬特征、随葬品的变化,可以将牛河梁遗址的墓葬分为三个层级,除第三层级不见随葬品外,其余两个层级都可以发现随葬品特征的变化。除了较为常见的镯、环、璧等类器物之外,牛河梁遗址中还可见相当数量的造型独特的器物,如玉人、玉凤、双兽首玉饰、龙凤佩等,目前这类器物在红山文化区内皆只见一例,且只见于牛河梁遗址中规模较大的Ⅰ、Ⅱ级墓葬中。从第四期2段开始,随葬品种类和墓葬规模开始出现了一致性的变化,这种一致性的变化表明已经出现了相对较为明显的规范。不同层级的个体在墓葬规模、随葬品种类和数量方面都存在相对严格的规定,这种规定在随葬品种类方面的规定更为严格。如果说随葬品数量代表墓主获取财富的能力,而随葬品的种类及埋葬方式则代表其死后社会对其的认可程度与态度,因此随葬品使用的规范化特征也是统一社会规范出现的重要标志。

与层级划分关系密切的b类随葬品(包括斜口筒形玉器和勾云形玉器)在使用特征方面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固定化倾向。可以标志社会层级的器物在使用方面存在相对固定的规范,社会规范与分层特征的共同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社会分层并不是偶然的现象,而可能是社会规范的反映。

表六 层级性别数量统计表

以下将通过对各层级个体性别特征的分析,了解性别对社会地位变化的影响。综合考虑性别鉴定的结果和随葬品所反映的性别特征,牛河梁遗址上层积石冢的墓葬中可确定性别个体共计36例,男性个体数略多于女性个体数。表六显示第Ⅰ、Ⅱ层级中,男性个体的比例较高,也高于男女的整体性别比例,这显示性别对于社会地位的获取可能有着较为明显的影响。对两性个体在社会层级划分中所确定的位置的统计(表七)显示,在以中间阶层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中,男女两性都表现出处于中间阶层的个体数量较多的情况。而根据相同性别条件下个体的层级分布来看,二者虽然在中间层级的比例基本相当,但男性个体成为最上层级个体的概率要明显高于女性个体,而相应的,女性个体的低层级比例较高。

表七 性别的层级分布统计表

这表明,虽然墓葬中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性别分工,但在社会地位的获取方面,男性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优势,这种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明显(表八),只有1段时出现了女性的最高层级个体,2段时中间层级的性别差距并不明显,而到了3段,女性中间层级个体的比例明显下降,而与最下层级个体的比例持平。这种变化一方面与统计样本数量太小有关,另一方面则可能与上文分析所显示的自3段开始,与标示个体社会层级关系密切的勾云型玉器被男性个体独占有关。可能这种两性地位自3段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分化的倾向。

表八 性别层级分布历时统计表

对牛河梁遗址上层积石冢的分析可以发现,在牛河梁遗址中虽然并未出现明显的性别标志物,但在墓葬的处理中仍然表现出了明显的基于性别加以区分的特征,即在随葬品的处理中仍然表现出了性别的特征。由于墓葬中并未发现日常生活用具,这种相对隐性的性别区分或者可能与牛河梁遗址较为特殊的性质有关。与性别有关的处置方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出现频率较高的c类器物中,此类具有性别特征的器物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并不具有明显的标示社会层级的作用,这一定程度上显示牛河梁遗址社会中虽然存在基于性别不同而有的不同的规范,但性别并未成为明确的职能和社会权力的界限。

对性别个体的层级分布及其比例变化情况的分析显示,虽然在这一时期的最初阶段并未出现社会分层受性别影响的特征,但至3段开始可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不仅开始出现了具有标示社会层级作用的特定器物(勾云型玉器)被男性独占的特征,性别个体的层级分布也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受性别影响的特征,相对而言,女性个体获取较高社会地位的概率明显降低。这表明,在牛河梁社会发展的晚期阶段,男性地位普遍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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