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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国家责任-国际环境法案例解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瑙鲁的土地状况的破坏是在托管期间造成的,理应由相应的托管当局对其承担责任。从本案来讲,澳大利亚应当为其不法行为承担国家责任。至此,笔者认为澳大利亚的行为满足了需要承担传统国家责任的主客观要件,构成了传统国家责任,应该就其行为对瑙鲁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确认国家责任-国际环境法案例解析

本案是一起有关领土污染的国际环境纠纷。由于澳大利亚在托管期间过度开发和开采,改变了瑙鲁当地的土地结构和土壤成分,使其土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对于这种破坏的事实,澳大利亚当局自始至终是无法回避的。因此,在案件审理中,澳大利亚并没有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辩解,而只是通过管辖权、默认等主张来豁免其责任。

对瑙鲁来说,自获得民族独立以来,对于自己所享有的天然资源永久主权这一权利有了十分深切的认识。瑙鲁的土地状况的破坏是在托管期间造成的,理应由相应的托管当局对其承担责任。尽管当时参与瑙鲁管理事务的还有新西兰和英国,但是,根据有关协定,澳大利亚行使了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土地和矿藏开发事务的总指挥,因此澳大利亚对瑙鲁土地的破坏负有主要责任。瑙鲁针对澳大利亚提出主张和请求是恰当的。

从本案来讲,澳大利亚应当为其不法行为承担国家责任。

所谓国家责任,是指当一个国际法主体从事了违反国际法规则的行为,或者说当一个国家违反了自己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时,在国际法上应承担责任。[3]

一个国家对于本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必须要承担国际责任,这是一项国际法原则。此处强调的是一个国家承担国际责任需要有两个条件:第一,是该行为(或者不行为)违背了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第二,是该行为可归责于国家,即可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有了这样两个构成要件,国家责任便可成立。从性质上来讲,违背国际法规则是客观要件,可归责于国家是主观要件。[4]

国家责任的客观要件是指国家的行为违背了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违反了国际法。这种国家行为不仅指的是一种积极的行为,而且也涉及消极的不为某种行为。

构成国家责任的不法行为是可以归因于国家的国家行为,这是构成国家责任的主观要件。这种判断要基于国际法作出,而不能基于任何一国的国内法。一个国家不可能对自己境内的“所有私人行为”负责任,因此区分行为是否归因于国家就成了构成国家责任的必备条件。(www.xing528.com)

一个国家要承担传统国家责任需要符合两个要件:客观方面的要件是澳大利亚的行为违背了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而主观方面的要件是这个行为可归责于澳大利亚当局,即可视为澳大利亚的“国家行为”。

首先,本案中的一个基本事实就是在澳大利亚托管瑙鲁的期间对瑙鲁土地中所含的磷酸盐进行大规模的开发,最终导致瑙鲁含磷土地的出现,影响了瑙鲁人正常的生存需求。笔者对于这个行为是否可以归因于澳大利亚政府进行了资料查找。对于诸如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行为,外交代表的行为,政府官员的公务行为,国家机关(不论是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权力机关)行使政府权力的行为,经国家或政府授权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事的个人行为以及叛乱或革命取得成功最终成为一个国家的新政府或新国家时其所做的行为等,均可视为国家行为。[5]这一部分是我们所理解的“国家行为”的定义。澳大利亚开采瑙鲁磷酸盐的行为笔者没有找到详细资料来说明这个行为是否是在国家授权之下或者直接是政府行为,但是,从国际法院的裁决中我们可以看出,澳大利亚提出了六项反对意见,这六项反对意见中没有针对“造成损害的不是澳大利亚的国家行为”提出的,因此我们可以判定,至少磷酸盐的开采行为确实是在澳大利亚的管控和监管之下的,可以被认定是澳大利亚的国家行为。

其次,我们再来看这个事件所涉及的客观要件,也就是澳大利亚的磷酸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了国际法规则或者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呢?笔者认为澳大利亚确实违反了规则以及没有履行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澳大利亚在联合国的托管制度下与瑙鲁签订了《瑙鲁托管协定》,其中明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成立“联合当局”,接受了确保瑙鲁社会的安全、福利和发展的责任。也就是说,保护“瑙鲁社会的安全、福利和发展”是澳大利亚当局应当履行的一项义务。然而,澳大利亚的做法使瑙鲁人民在当代就已经承受了“难以生存”的后果,更不要提到其后代是否还能继续在这个瑙鲁人赖以生存的小岛之上安家立业。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澳大利亚没有履行自己应当帮助和保障瑙鲁“安全、生存和发展”的义务,这个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于国际法的违反。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们也可以认定,澳大利亚违反了国际法。澳大利亚决定的这种开采行为实际上侵犯了瑙鲁人对其资源所享有的环境权,这种环境权是蕴含在瑙鲁人民对其自然财富和资源具有永久主权的权利之中的。一个国家的行为侵害到另一个国家的主权,这本身就是一种对国际规则的违反。

因此,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讲,澳大利亚的行为都构成了对国际法规则的违反。至此,笔者认为澳大利亚的行为满足了需要承担传统国家责任的主客观要件,构成了传统国家责任,应该就其行为对瑙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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