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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详解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世纪以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积极探索,目前已经建立起奖励、优先、优惠、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生育第二个女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给予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全省各个地区对计划生育女孩实行了中考加分政策。

湖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详解

新世纪以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积极探索,目前已经建立起奖励、优先、优惠、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奖励制度

奖励制度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节育奖”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独生子女户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父母每人每月10元,至孩子年满14周岁),对农村独女户当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或资助其办理养老保险。生育第二个女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给予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2.帮扶、救助制度

奖励、救助制度主要包括“少生快富”工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主要指,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宜昌市夷陵区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年每户救助1000元,对独生子女因意外伤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每户每年救助800元。“少生快富”工程主要是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制订发家致富规划,帮助他们落实致富项目。在推广致富项目时,优先安排给计划生育家庭。

3.优先、优惠政策

优先政策就是发挥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的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户家庭倾斜。优惠政策就是对计生家庭减免一定数额的费用或给予一定的补助。(www.xing528.com)

《湖北省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规定,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教育方面,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农村独生女参加高考报考省属高校时,可申请享受在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农村家庭独生女、双女户学生实行加分”。全省各个地区对计划生育女孩实行了中考加分政策。

各个地市州也出台了不少利益导向政策:在医疗方面,如黄石市规定,二女户及独女户的育龄妇女在全市各级计生服务机构查治妇科病,挂号费、检查费全免,治疗费减免50%。为二女户及独女户的女孩免费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免计生家庭个人交费金额。二女户及独女户的女孩,在18周岁以内,在本市乡镇(街办)卫生院及医疗保健机构就医,挂号费全免,手术费减免50%;卫生部门每年对计生家庭免费体检一次。在就业方面,如巴东县规定,优先为独生女家庭免费提供再就业岗位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优先推荐独生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如大冶市规定,对二女户及独女户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并优先推荐就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每人可一次性给予500元的培训补贴。在宅基地划分方面,如大冶市规定,农村征地补偿、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对计生女孩家庭优先考虑,并提高20%补助标准。农村宅基地调整分配时,应对二女户及独女户给予两份分配。

4.计划生育保障和养老保障政策

计划生育保障和养老保障政策就是对计生家庭实行养老补助,解除后顾之忧。《湖北省人口委、省民政厅关于加强部门配合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他们基本生活困难。很多县市也出台了政策,如大冶市规定,对纳入低保的独女家庭,在享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由乡镇政府(街办)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贴;惠农政策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按两个子女数对待,二女户家庭按三个子女数对待。如巴东县规定,农村独生女及其父母(女方满49周岁)、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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