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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法律指南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其中包括的内容有: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就业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法律指南

1.就业问题的一般法律。《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其中包括的内容有:促进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另外,与此法律相配套,劳动部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于2012年12月28日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的内容涵盖: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部分。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3.就业促进问题。《就业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的内容有: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www.xing528.com)

4.就业服务与管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二十一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还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号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就业训练规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4年12月9日发布并实施;《职业介绍服务规程(试行)》由劳动部于1998年1月6日发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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