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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求职法律指导:劳动争议特殊性及解决机制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狭义的劳动争议仅指横向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调整的是狭义劳动争议。个人争议一方当事人是劳动者个体,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集体争议,是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其中一方是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人数众多的职工,另外一方是用人单位。所有个人劳动争议都属于权利争议,而团体争议包括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林某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聘用自己。

大学生就业求职法律指导:劳动争议特殊性及解决机制

劳动争议作为一个独立概念,最早产生于产业革命时期。从广义上讲,劳动争议包括纵向劳动争议、横向劳动争议和边缘性劳动争议。纵向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管理机关(政府)之间的劳动行政争议;横向劳动争议是指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动争议,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边缘性劳动争议是指上述两种劳动争议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如劳动者团体(多为工会)之间或内部的争议。狭义的劳动争议仅指横向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调整的是狭义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分类

1.个别争议与团体争议。个别争议是指因劳动契约关系所生之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的争议及关于权利之发生效力及消灭之问题,“团体争议与个别争议不同,非为劳动者个人为个人权利之争,乃为团体利益之争”[1]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立法和实践也区分了个人争议和集体争议。个人争议一方当事人是劳动者个体,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集体争议,是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其中一方是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人数众多的职工,另外一方是用人单位。

2.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也称法律争议与事实争议。所谓权利争议是指就已存在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争议,属于法律问题,故有法律上争议的称谓。根据已有的合同约定,产生权利争议。所谓利益争议是指不为现在的权利而产生的争议,而是为团体协作而订立或者变更合同所产生的争议。所有个人劳动争议都属于权利争议,而团体争议包括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

(二)劳动争议诉讼与一般民事诉讼的差异

劳动争议之所以有独立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是因为劳动争议与一般民事争议相比,存在着显见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www.xing528.com)

1.产生背景不同。劳动争议的发生以产业社会的形成为背景,没有产业社会便没有劳动争议,而一般民事纠纷自法律初创时便已存在。

2.主体不同。劳动争议当事人相对恒定(即雇佣关系双方),争议发生的是因雇佣关系而起,而一般民事纠纷当事人的范围要宽泛的多。

3.内容不同。劳动争议中集体争议的主体是单一的,而一般民事诉讼共同之诉的主体是多元的。

案例:某公司根据生产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13年招收同一工种的新员工60名。该公司在发布的招聘广告中写明的招聘条件为“男工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女工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女毕业生林某到该公司应聘,她在各项考试中成绩优秀,但只因具备大专学历,被该公司拒绝录用。林某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聘用自己。问题:

1.本案例是属于权利争议还是利益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仲裁?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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