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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体验高峰,伦理责任无限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使我思想和惊异,成为体验的认识引导我不断地攀登敬畏生命的高峰。如今,始终考虑到所有生命,直至其最低级的形式,并认为这是合乎理性的伦理要求,也被看作是太过分了。伦理就是扩展为无限的对所有生命的责任。作为敬畏生命中的行为,对伦理的这一规定使人觉得太一般了,但这是唯一完整的伦理。但是,对生命意志的所有状态和努力的共同体验,包括对其快乐、对其充分发展的渴望,对其追求完善的冲动的共同体验,也属于伦理。

敬畏生命-体验高峰,伦理责任无限

错误和迷途的伦理思想必须回归的道路是复杂、艰难的。当然,如果它一开始就有着正确的方向,而不是迷失于看上去舒服的捷径,这种回归就会容易些。这样做要注意三个方面:伦理思想绝不对世界作伦理的解释。伦理思想是宇宙论神秘主义的。这就是说,对于一切在伦理中起作用的奉献,伦理思想认为它们是对世界的内在的、精神关系的体现。伦理思想不沉溺于抽象思维,而是把献身于世界看作人类生命献身于所有与其有关系的生命,并由此仍然是基本的。

伦理产生于:我试图彻底地思考和实现与肯定生命一起天然地在我的生命意志中的肯定世界。

成为伦理就是真实地思想。

思想是发生在我心中的意志和认识之间的交锋。如果意志要求认识给它看一个符合其内在冲动的世界,而认识也尝试去满足意志的这一要求,那么这种交锋就是天真的。真正的对话必须取代这种从一开始就不会有结果的对话。在真正的对话中,意志只向认识询问它所认识的东西。

如果认识仅仅表达它所认识的东西,那么它教给意志的始终就是这样一种知识:在一切现象之后和之中,存在着生命意志。除了日益深刻和广泛地把我们引向“存在的一切都是生命意志”这一神秘的认识之外,没有什么别的认识能够产生这种日益深刻和广泛的知识。知识的进步仅仅在于:它日益精确地描述各种生命出现在其中的现象,使我们能够在先前认为没有生命的地方发现生命,并且使我们能够以各种方式利用被认识的自然中的生命意志过程。但是,对于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科学能够告诉我们。

对于世界观和生命观来说,认识的益处是:通过让人日益强烈地感受到无所不在的生命意志的神秘,使人不易陷入无思想。因此,有知识和无知识之间的差别完全是相对的。面对一棵繁茂的大树,与用显微镜和物理—化学方法研究生命意志的无穷构造的学者相比,一个为其周围的生命意志的神秘而激动的常人知道得更多。因为,在对于生命意志现象过程的所有认识中,这个学者只是沉溺于能够精确地描述生命过程片段的自负,而不为“存在的一切都是生命意志”的神秘所激动。从而,所有真实的认识都转变成体验。我不是认识现象的本质,而是通过与我心中的生命意志的类比而把握它。这样,对我来说,对世界的认识就成了对世界的体验。成为体验的认识使我不再固执于作为纯粹的认识主体而与世界相对立,而是迫使我与世界建立内在的关系。它要求我敬畏存在于一切之中的充满神秘的生命意志。通过使我思想和惊异,成为体验的认识引导我不断地攀登敬畏生命的高峰。它不放开我的手,但也不是一直陪伴着我。现在我的生命意志必须单独地在世界中寻找自己的道路。

思想并不告诉我,这种或那种生命现象在世界总体中意味着什么,并由此使我认识对世界的关系。思想在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范围内影响着我。通过让我的生命意志把周围的一切共同体验为生命意志,思想使我与世界建立内在的关系。

笛卡儿那里,哲学思维是从这样一个命题出发的:“我思故我在。”由于这一蹩脚和任意地选择的开端,它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抽象的道路。哲学找不到进入伦理的入口,而是一直被束缚在没有生机的世界观和生命观之中。因此,真正的哲学必须从意识的最直接和最广泛的事实出发。这就是说:“我是要求生存的生命,我在要求生存的生命之中。”这可不是一个挖空心思地想出来的命题。我每天每日、每时每刻都和它在一起。在思考的每一瞬间,这个命题都重新浮现在我的面前。像出于一个永不枯竭的源泉一样,富有活力的、探寻存在的一切事实的世界观和生命观不断地形成于这一命题之中。

对长生的渴望,对人们称之为快乐的生命意志的神秘提升的渴望,以及对生命意志的毁灭的畏惧,对人们称之为痛苦的生命意志的神秘伤害的畏惧,就像存在于我的生命意志之中一样,也存在于我周围的生命意志之中,无论是它能够向我表达出来,还是只会保持沉默。

从而,伦理就是体验到有这样的必然性:像对自己的生命意志采取敬畏生命的态度一样,对所有的生命意志也采取敬畏生命的态度。由此,就有了道德的思想必然的基本原则。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毁灭和阻碍生命。

事实上,在对人际行为的伦理评价中,通常被认为是善的一切,都归结为对人类生命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保存或促进,以及对实现人类生命的最高价值的追求。反过来说,在人际行为中被认为是恶的一切,就其本质而言,都是对人类生命的物质的或精神的毁灭或阻碍,以及对实现人类生命最高价值的追求的疏忽。因此,关于善恶的各种具体规定,尽管分离散乱,相互之间似乎根本没有联系,但只要它们在这个关于善恶的最普遍规定中被把握和深化的话,就会像一个整体一样地相互协调。

当然,道德的思想必然的基本原则并不意味着只是对现有善恶观念的有序和深化,而且也是它们的扩展。只有当人服从这样的必然性,帮助他能够帮助的所有生命,避免对生命作出任何伤害时,他才是真正伦理的。他不问,这种或那种生命在多大程度上是值得同情的;他也不问,它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感受能力。生命本身对人就是神圣的。他不撕下树叶,他不采摘花朵,并避免踩死昆虫。如果夏季他在灯下工作的话,他宁可关闭窗门,呼吸发霉的空气,也不愿意看到成群的虫子带着烧焦的翅膀掉在桌上。

他并不害怕因此会被人嘲笑为多愁善感,这是一个受到嘲笑的对象在承认真实时的命运。先前,认为有色人种也是真正的人,他们必须得到人道的对待,也被看作是愚蠢的,现在这种愚蠢已经成了真实。如今,始终考虑到所有生命,直至其最低级的形式,并认为这是合乎理性的伦理要求,也被看作是太过分了。但是,这样的时代正在到来:那时,对于人类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才能够把无思想地伤害生命看作是违背伦理的,人们将感到惊奇。

伦理就是扩展为无限的对所有生命的责任。

作为敬畏生命中的行为,对伦理的这一规定使人觉得太一般了,但这是唯一完整的伦理。相比之下,如果要作为一个关于伦理的总概念,同情就太狭隘了。同情仅仅表述了对痛苦的生命意志的同感。但是,对生命意志的所有状态和努力的共同体验,包括对其快乐、对其充分发展的渴望,对其追求完善的冲动的共同体验,也属于伦理。

爱则表达了更多的内涵,它包含着同情、同乐和共同追求。但是,爱也只是在比喻的意义上表述着伦理,即使这个比喻是自然的和深刻的。爱把通过伦理产生的团结类比于:在两性生物之间,及其与它们的后代之间,自然以其天生的方式使之暂时出现的“爱”的现象。

因此,思想必须努力表达伦理的本质。它把伦理规定为奉献给生命,即出于敬畏生命的奉献给生命。即使敬畏生命这个词语太一般,听起来不够生动,但它所表达的内容,永远留在思考过它的人心中。由此,人的心中就有了同情、爱和所有宝贵的热忱。敬畏生命使受其影响的信念富有活力,使人不麻木不仁,再也不放弃自己的责任。就像水中的螺旋桨推进着船一样,敬畏生命也这样推动着人。

出于内在的必然,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并不依赖于它能够构想出哪种令人满意的生命观。它不需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在世界发展的总体过程中,伦理的人保存、促进和提高生命的活动会有什么结果?与自然强力每时每刻对生命的巨大毁灭相比,伦理的人对生命的保存和改善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这种比较绝不会使敬畏生命的伦理迷失方向。敬畏生命伦理的关键在于行动的意愿,它可以把有关行动效果的一切问题搁置一边。对世界来说,重要的是这一事实本身:由于已经变得伦理的人,充满敬畏生命和奉献给生命的生命意志出现在世界中。

普遍的生命意志在我的生命意志中的体验,不同于它在其他生命现象中的体验。在那里,就其出现在我从外部观察到的个体化形式而言,它只追求自身的充分发展,而不追求与其他生命意志的合一。从而,世界是生命意志自我分裂的残酷舞台,这个生命意志的生存以其他生命意志为代价,这个生命意志毁灭其他生命意志。只有在无知的情况下,一个生命意志才对其他生命意志采取善意的态度。但是,在我的心中,生命意志知道其他生命意志,追求与自身统一的渴望,成为总体的渴望,存在于我的生命意志之中。

为什么生命意志只是在我心中有如此体验?其原因在于我已经具有了思想存在整体的能力?在我心中已经开始的进化将导向何方

对于这些问题,没有答案。在一个造物意志同时是毁灭意志,毁灭意志同时是造物意志的世界中,敬畏生命地生活,这对于我仍然是一个令人痛苦的谜。

生命意志在我心中要与其他生命意志合一。除了坚持这一事实之外,我不能做别的事情。对于我来说,这一事实是黑暗中的光明。世界陷于其中的无知已离我而去。我从世界中摆脱了出来。通过敬畏生命,我被抛入了如同无知不认识世界的不安之中。我从中接受了世界不能给予我的祝福。如果在不同于世界的其他存在的温良中,别的生命意志和我在理解和原谅中帮助我们,那么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就被扬弃了。否则,生命意志在此就将折磨其他生命意志。如果我从水池里救出一只小虫,那么生命就奉献给生命,而生命的自我分裂也就被扬弃了。在我的生命以任何方式奉献给其他生命的地方,我的有限的生命意志就与所有生命在其中合一的无限生命意志合一了。我得到了精神的甘泉,由此避免了生命荒漠的煎熬。

因此,我把听从生命意志在我心中的更高启示作为我的生存使命。作为行动,我选择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扬弃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关键在于要知道,我应该把世界之谜和我在世界中的生存之谜放在一边。

对所有深刻的宗教观念的预感和渴望都包含在敬畏生命之中。但是,敬畏生命的伦理并不把它构成一种封闭的世界观,而是满足于让它成为一座未完成的大教堂。当然,其中的圣坛建成了。这样,富有活力的、不间断的礼拜活动的虔诚在其中展现。……

敬畏生命的伦理使各种伦理观念成为一个整体,并由此证明自己的真诚。对于人来说,没有一种伦理的自我完善只追求内心修养,而不需要外部行动。只有外部行动和内心修养的结合,行动的伦理才有所作为。敬畏生命的伦理能做到这一切,它不仅回答学生的问题,而且深化伦理的见解。

伦理就是敬畏我自身和我之外的生命意志。出于对我自身的生命意志的敬畏,深刻的肯定生命首先达到了顺从命运。我不仅把自己的生命意志理解为由于幸运而充分发展,而且也把它理解为体验自身。但愿我不要让这种自身体验消失在无思想之中,而是充分感受它的价值,这样我就能够领悟到精神的自我肯定的奥秘。我意外地摆脱了命运的束缚。在我以为被击垮的瞬间,我觉得自己上升到一种摆脱世界束缚的幸福。它是不可言说的,又是不期而遇的,我由此体验自己生命观的升华。顺从命运是一座前厅,经过它我们进入了伦理的殿堂。只有在深沉地为自己的生命意志奉献的过程中经历了内在自由的人,才能够深沉地持续地为其他生命奉献。

在敬畏我的生命意志中,我不仅争取摆脱生命命运的自由,同样也争取摆脱自我本身的自由。不仅相对于我所遭遇的一切,而且也考虑到我如何与世界交往的方式,我实践着更高程度的自我保存。出于对我自己生存的敬畏,我强制自己对自己真诚。由于违背自己信念的行为,我也许为自己所要求的一切付出了太多。我十分担心,由于对自己不忠诚而用有毒的投枪伤害了我的生命意志。

康德把对自己的真诚置于伦理的中心,这表明了其伦理感受的深度。但是,由于康德没有把对伦理本质的探寻推进至敬畏生命,他也就不能够把握对自己的真诚和行动伦理的关联。

事实上,对自己的真诚的伦理已经悄悄地成为了对其他生命的奉献。对自己的真诚迫使我采取奉献的行动,而通常的伦理则从奉献中引申出这种行动。

为什么我要原谅一个人?通常的伦理说,因为我同情他。它让人在原谅中变得极为善良,并允许人表达使别人感到屈辱的原谅。由此,通常的伦理就使原谅成为奉献的尝到甜头的凯旋。

但是,敬畏生命的伦理排除了这种不成熟的观点。它认为,所有宽恕和原谅都是出于对自己真诚的必然行为。在不原谅中,我将对自己不真诚。例如,我这样做,似乎无欠于人;而别人这么做,就有欠于我似的。所以,我必须无限制地原谅。这就是说,因为我在生活中经常说谎,我就必须对针对我的谎言表示原谅。因为我本人经常冷漠、恶意、诽谤、欺诈、傲慢,我就必须对所有针对我的冷漠、恶意、诽谤、欺诈、傲慢表示原谅,我必须默默地和悄悄地原谅。当然,我根本不原谅自己乱原谅,这不是夸张,而是对通常伦理的必要扩展和细化。

向人类的恶作斗争,我们不应该针对别人,而应该针对自己。和我们自己作斗争,对自己真诚,这是我们影响别人的手段。我们默默地引导别人,为深刻的、出于对自己生命敬畏的、精神的自我保存而努力。力量并不喧嚷,它在那里并起着作用。真正的伦理开始于不滥用辞藻的地方。

行动伦理最内在的东西,即使以奉献的形式出现,它还是出于对自己真诚的必然,并在其中保存着自己的真正价值。不同于世界的存在的整个伦理,如果它来自这个源泉,那么它以后也流回这个源泉。我不是出于对别人的善良而温良、平和、忍耐和友好,而是由于我在这些行为中实现了我的最深刻的自我保存。敬畏生命,敬畏自己的存在;敬畏生命,我自我奉献地敬畏别的存在,这两方面密切相关。

由于没有伦理的基本原则,通常的伦理就陷于伦理冲突的争论之中。敬畏生命的伦理对此则不那么着急,它为自己留下了全面思考道德基本原则的时间。基于对自身的确信,敬畏生命的伦理确定了对冲突的态度。

伦理应该与三个对手交锋:无思想、利己主义的自我保存、社会

由于伦理和无思想之间的冲突不是公开的,因此伦理往往不够重视这一对手。但是,实际上无思想悄悄地削弱着伦理。

在不与利己主义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伦理可以做许多事情。人能够产生许多善,而不必作出自我牺牲。虽然,人在此也会耗费生命,但这是微不足道的,甚至还比不上他掉下一些头发和皮毛。

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世界的内在自由、忠实自己的存在、不同于世界的存在,甚至对其他生命的奉献,都只是对这种行为的执着。由于没有坚持这么去做,我们耽误了许多。对于成为伦理存在的内在必要的压力,我们没有足够地感受到。蒸汽从不密封的锅炉中冒出来。同样,由于没有统一的、影响思想的道德基本原则,在通常的伦理中,由此产生的能源损失也是很大的。通常的伦理既不能密封锅炉,甚至不能够修理一下。但是,敬畏生命则是思想始终能够意识到的,始终并且全面地渗透在人的观察、考虑和决定之中。就像在滴入了染料之后,水就会染上颜色一样,人也会受到敬畏生命的影响。与无思想的斗争就这么开始了,并一直进行着。

那么,对于奉献的内在必要和自我保存的必然性之间的冲突,敬畏生命的伦理是如何对待的呢?

我也受到生命意志自我分裂的束缚,我的生存与其他生命处于多种多样的冲突之中,我无法避免消灭生命和伤害生命的必然性。如果我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漫步,我的脚就会毁灭聚集在这条路上的小生命,或者给它们带来痛苦。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我必须抵御妨碍我生存的生命。我成了我房子里小老鼠的追捕者,成了要在那里筑巢的虫鸟的杀戮者,成了会威胁我生命的细菌的大规模毁灭者。通过消灭动物和植物,我获取营养,我的幸福由对旁人的伤害构成。

在这种束缚我的生命意志自我分裂的残酷的必然性中,伦理如何坚持下去呢?(www.xing528.com)

通常的伦理要求妥协。它要确定:我必须在多大程度上牺牲自己的生命和幸福,又可以在多大的程度上以别的生命及其幸福为代价,保存自己的生命和幸福。通过这种决定,它创造了一种应用的、相对的伦理。由此,那些不是伦理的东西,而是非伦理的必然性和伦理的混合,就作为伦理而出现。它支持了一种重大的混乱,导致了伦理概念的日益模糊不清。

敬畏生命的伦理不承认相对的伦理。对它来说,只有保存和促进生命是善。对生命的任何毁灭和伤害,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都是恶。在其仓库里,敬畏生命没有随时随地地可以实现伦理和必然之间平衡的东西。在人之中,敬畏生命的绝对伦理始终以常新的、原创的方式对待现实。它不为人免除冲突,而是迫使人在任何情况下自己作出决定:自己在何种程度上保持伦理,又在何种程度上受制于毁灭和伤害生命的必然性,并由此必须承担起责任。人在伦理中的进步,不是通过被引导到实现伦理和必然之间的平衡,而只是通过:他日益响亮地听到伦理的声音,他日益渴望保存和促进生命,他在抵抗毁灭和伤害生命的必然性中变得日益坚强。

在伦理冲突中,人会作出主观的决定。没有人能够为他作出规定:坚持保存和促进生命可能性的具体极限在哪里?人作出判断的根据仅仅在于,他在此承担起对生命的最高责任。

我们绝不可以麻木不仁。如果我们日益深刻地体验到冲突,我们就处于真实之中。良心是魔鬼的发明。

对于人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关系,敬畏生命说了些什么呢?

在任何伤害生命的地方,我必须弄明白这是否必要。即使在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地方,我也绝不可以超出不可避免性。在大草地上割了许多花草饲养其牲畜的农民,应该避免在回家的路上浪费时间、采摘花草。因为,他这样做,是在没有必然强力的情况下伤害了生命。

给动物做实验手术,让它们服用实验药品,或者使它们染上某种疾病,由此获得的成功虽然有助于人类;但是,对于这类残酷行为,人们绝不可以由于它会带来有用的结果而心安理得。在任何情况下,人们都必须慎重考虑,是否真的有必要为了人类而牺牲这些动物。而且,即使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人们也必须尽可能减轻动物的痛苦。由于为节省时间和精力而耽误了麻醉,在科研机构中发生了多少犯罪行为啊!仅仅为了给大学生演示一些众所周知的现象,又有多少动物备受折磨!正是由于动物作为实验动物以其痛苦为医治人的病痛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而在它们和我们之间,一种新的、独一无二的团结关系被建立了起来。由此,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也产生了尽可能善待动物的必要。

我帮助一只处于困境中的昆虫,这样做无非就是减轻了一点人类不断伤害动物的罪过。在动物以各种方式被迫为人类服务的地方,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慎重对待由此给动物带来的痛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让承担不了责任的痛苦发生。如果他因此管了闲事,那么没有人可以对此放任不管;没有人可以闭上眼睛,把自己视而不见的痛苦当作没有发生一样;没有人减轻得了其承担的责任。如果有这么多虐待动物的事情发生,如果在铁路运输中饥渴的动物在哀叫,如果我们在屠宰场野蛮粗暴,如果动物在厨房的生手中痛苦至死,如果动物受到冷酷的人的折磨,成为儿童残酷游戏的玩具,那么我们所有人都对此负有罪过。

我们担心,由于被人发觉我们对人给动物带来的痛苦非常不安,而显得与众不同。在此,我们觉得,别人已经变得比我们“更理性”,并且能够对使我们不安的状况感到习以为常和不言而喻了。但是,他们也会突然向我们表明,他们也受不了这种状况。这样,原先疏远的他们,现在和我们心心相通了,我们在其中相互欺骗的面具掉了下来。现在,大家都知道,我们摆脱不了不停地发生在周围的残酷。哦,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

但是,敬畏生命的伦理阻止我们,通过保持沉默彼此相信:我们不再能够体验作为思想的人必然体验的东西。它促使我们,在这种遭遇中相互提醒,共同无畏地按照我们所接受的责任去言说和行动。敬畏生命的伦理让我们共同寻找机会,鉴于人类给动物带来的这么多痛苦,给动物提供一些帮助,并由此哪怕在一瞬间摆脱不可理解的生存的残酷。

就对人类的行为而言,敬畏生命的伦理要求我们承担起直至无限的责任。

不再有关于被许可的自我保存范围的理论。敬畏生命的伦理告诉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奉献的绝对伦理。按照我内心体验到的责任,我必须决定是奉献出自己的生命、财产、权利、幸福、时间、安宁,还是可以为自己保留其中的一些东西。

关于财产问题,敬畏生命的伦理表达了这样一种个人主义:经营所得或继承所得被用于公众,不应该通过任何社会措施,而应该基于个人绝对自由的决定。它在人的责任感的提高那里期待一切。敬畏生命的伦理认为财产是由个人主权管理的社会财富。通过经商,解决了雇员生计问题,这个人在为社会服务。为了帮助人们,捐赠出自己的财产,那个人也在为社会服务。正是在这两种极端的服务方式之间,每个人基于各自生活状况而被赋予的责任作出决定。没有人可以对别人指手画脚。关键仅仅在于,对于他所拥有的东西,每个人都要用它做些事情。至于他是在哪种情况下做的,是保持和增加了财产,还是耗费了财产,这并不重要。如果个人想以最好的方式为公众服务的话,那么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财产都会给公众带来好处。

而那些很少谈到自己财产的人们,则最容易陷入纯粹利己主义占有的危险之中。在耶稣的比喻中,有一个深刻的真理:财产使最少获得它的雇工最不忠诚。

敬畏生命的伦理也不让我的权利属于我自己。我作为一个能干的人,以没有我能干的人为代价取得成功,尽管这么做是可以的,但敬畏生命的伦理不允许我对此心安理得。对于那些法律和民意已经许可我的东西,敬畏生命的伦理则要求我持慎重态度。敬畏生命的伦理告诉我们,要想到别人,并让我考虑,自己是否有这种内在的权利:采摘我的双手够得上的所有果实。当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关心别人的生存,我做了一些通常人们认为的傻事。是的,在我的放弃并不一定会有利于别人的情况下,这也许是傻事。但是,我是真诚的。敬畏生命是最高的主管。它所命令的,即使看起来愚蠢和徒劳,也是重要的。我们大家先后做的蠢事,表明我们内心履行了更高的责任。伦理的信念在我们之中起作用的程度,与按通常计算我们缺少理性的程度成正比,并由此使原先不可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敬畏生命也不赐予我幸福。在我想无忧无虑地欢乐的瞬间,它提醒我思考看到的和预感到的痛苦。敬畏生命不允许我排除干扰。就像潮水不能独自存在一样,它始终是大海波涛的部分,我也不应该只为自己体验我的生命,而始终应该在对周围生命的体验中体验我的生命。一种可怕的理论悄悄地告诉我们真正的伦理。它说,你是幸运的,为此你被召唤要多作贡献。对于健康、天赋、才能、成就、美好的童年、和谐的家庭关系等方面,你比别人多得到的一切,你不可以把它作为理所当然的东西接受下来,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你必须使自己为生命作出特殊的奉献。

如果他们敢于听从它,那么真正伦理的声音对于幸运者是危险的。它并不抑制在幸运者内心冲动的非理性,无论它是否能够让幸运者脱离原来的生活轨道,或者使他们成为奉献的冒险者(这样的人在世界上太少了),真正的伦理总是以此袭击着他们。……

敬畏生命是一个无情的债主!如果它发现一个人除了有些许时间和些许空闲之外一无所有,敬畏生命也要把它没收掉。当然,它的铁石心肠是善良和明确的。许多在职业工作中作为工作机器的现代人,由于他们无法作为人活动,从而陷入了盲目的、利己主义的得过且过的危险之中。他们中的有些人感受到了这种危险,为其日常工作与精神和理想的目标根本无关,也不允许他们发挥自己的人性因素而痛苦。其他人则麻木不仁。除了职业活动之外,没有别的义务的思想使他们感到舒服。

但是,对于摆脱了人对人的奉献责任的人,敬畏生命的伦理并不限于谴责或庇护。他要求我们所有人,无论如何和在任何地方都要对人作为人而行动。对于在其职业中不能作为人活动,只能得过且过的人,敬畏生命的伦理也期望他们能够牺牲一些时间和闲暇,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时间和闲暇。敬畏生命的伦理对他们说,你们去寻找一个兼职,一个不起眼的、也许是秘密的兼职。张开眼睛去寻找;在什么地方,一个人或者一项为了人的事业需要一个人的一点时间、友谊、参与、交往、劳动。也许,他是一个你能够有所帮助的孤独者、乞丐、病人、傻子,也许他是一个老人、一个儿童。或者,一项好的事业需要能够牺牲业余时间和会办事的志愿者。谁能够列举所有这些被称之为宝贵的经营资本——人——的作用,谁就会有这些作用!到处都缺少人!因此,无论你是否具有这种能力,你都要去寻找。如果你为此必须等待或尝试,那么你不要害怕,在失望中也不要放弃。你在其中作为人而活动的兼职不会放过你。如果你想正确地生活,那么它对你是一种使命。……

真正的伦理这样对应该奉献一点时间和人性的人说,如果他们听从它,并且没有因贻误奉献而失去活力,那么他们是有福的。

对处于无论何种生活状况中的人,敬畏生命的伦理都要求他们,始终与所有人和所有生命同甘共苦,使自己作为人奉献给一个需要他的人。敬畏生命的伦理不允许学者仅仅生活在学术中,尽管这样做很有用;它不允许艺术家仅仅生活在艺术中,尽管这样做会给许多人带来好处;它也不允许从事各种职业的人认为,只要恪守本职,就履行了所有义务。敬畏生命的伦理首先要求,人们把自己的部分生命奉献给别人,至于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这么去做,个人应该基于内心思想和外在命运作出决定。这一个人的牺牲,从外部根本看不出,他在自己的正常生活中完成了它。那一个人则受到召唤,去作出引人注目的牺牲,因此必须不考虑自己今后的生活。在此,没有人可以对别人作出判断。人类使命能够以成百上千种形式完成,善也由此成为现实。至于个人作为牺牲者应该做些什么,那是个人自己的秘密。当然,我们大家都必须知道:如果我们内心体验到这句话的真理,“失去生命的将得到生命”,那么我们的生存才会有真正的价值。

由于每个人不仅承担着个人责任,而且也承担着超个人的责任,从而产生了社会和个人之间的伦理冲突。在只涉及我个人的地方,我始终可以忍耐、宽恕、谅解和慈善。但是,我们每个人总会不仅需要对自己,而且也需要对公共事务负责,因此就必然会作出违背个人德性的决定。

一个经营小企业的手工业主,一个领导演出的音乐人,他们都受到限制,不能够做一个他们想要做的人。小企业主必须辞退没有技能和酗酒的工人,尽管他同情工人及其家庭。一个演员歌唱得不好,音乐人不能再让他上台演出。尽管他也知道,自己这么做给这位演员会带来多大的痛苦。

人活动的范围越是广泛,他也就只得更多地为其超个人的责任牺牲掉一些人性。面对这种冲突,通常的决定总是:公共的责任原则上高于个人的责任。社会总是以这种信念劝说个人。为了使认为这种决定太绝对的良心得以安宁,社会也许还会提出一些原则,它们不仅被承认为普遍有效,而且无论如何也能顾及个人德性。

除了签署这种投降书之外,通常的伦理就无所作为了。由于它不具备关于善恶的绝对概念,就缺乏捍卫个人德性要塞的武器。而敬畏生命的伦理则不是这样,它拥有其他伦理所缺少的东西。因此,即使个人德性要塞一直被包围着,它也不会交出这个要塞。敬畏生命的伦理坚守要塞,不断出击,使围攻者不得安宁。

只有保存和促进生命的最普遍和绝对的合目的性,即敬畏生命所关注的合目的性,才是伦理的。任何其他的必然性或合目的性都不是伦理的,而只是或多或少地必然的必然性,或者是或多或少地合目的的合目的性。在自我保存和伤害、毁灭其他生命之间的冲动中,我从来不能把伦理和必然统一成为一种相对的伦理要求;我必须在伦理要求和必然要求之间作出抉择,如果我听从了必然性的命令,我就要承担起由于伤害生命而给自己带来的责任。同样,我也不能认为:在个人责任和超个人责任之间的冲突中,能够把伦理要求和合目的性要求协调起来,或者甚至使合目的性要求排斥伦理要求。我做的只能是:在这两者之间作出抉择。如果我屈服于超个人责任和合目的性的压力,我就无论如何由于贻误了敬畏生命而负有责任。

把超个人责任的合目的性与伦理要求结合成为一种相对伦理要求的诱惑是特别大的,因为这能为那些服从超个人责任而无私行动的人提供理由:他不是为自己的生存和幸福牺牲他人的生存和幸福,而是为了合目的性的多数人的生存和幸福去牺牲个人的生存和幸福。但伦理比无私更高!伦理只是我的生命敬畏任何其他生命意志。无论我在哪里毁灭或伤害任何生命,我就是非伦理的和有过失的:为保存自己的生存和幸福的自私过失,为保存多数人的生存和幸福的无私过失。

人们认为,出于无私的考虑而损害敬畏生命的原则并不违反伦理。其实,这种如此明显的错误是伦理由之不知不觉地进入非伦理领域的桥梁,它必须被拆除。

只有人道,即对个人生存和幸福的关注,才是伦理。人道停止之日,就是伪伦理开始之时。这个界限被普遍承认并为所有人确信的那天,是人类历史上最有意义的日子之一。从那天起,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非伦理被认为是真正的伦理,而人类和各民族则被迷惑并走向毁灭。

由于现有的伦理使我们忽略:无论对于自我保存还是对于超个人责任的行为,我们每个人始终负有责任,从而妨碍了我们采取应有的严肃态度。真正的自觉在于,充满了一切都是我们周围的生命意志的神秘感,并深刻领会到我们始终对生命负有责任。

伪伦理的诱惑使人像醉鬼一样,在罪孽中昏昏沉沉,跌跌撞撞。只有变得清醒和严肃之后,人才会去寻找一条使他最少陷入罪过的道路。

尽可能地隐退回自身,以减轻来自超个人责任行动的非人道罪过,我们每个人都会受到这种诱惑。但是,这种无罪过感是虚妄的。这是由于,伦理在于肯定世界和生命,它不允许我们逃避到否定世界中去。它禁止我们像听任女厨把鳗鲡杀死的家庭主妇一样,而是迫使我们承担起我们面对的一切超个人责任,即使我们或多或少地有正当理由去拒绝这种义务。

从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生活状况允许的范围内从事超个人责任的活动。但是,我们不应该在集体的信念中,而应该在要成为伦理的人的信念中这么去做。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尽力在超个人责任的行动中维护尽可能多的人道。如有疑惑,与其为了能被实现的目标,我们宁愿由于为了人道而失误,我们愿冒这个风险。我们清醒和严肃地想一想,人们通常忽略的情况:任何公共行动不仅与集体利益能实现的事实有关,而且与创造促进集体的信念有关。创造这种信念,要比那些能直接在事实中实现的东西重要。不是以最大努力维护人道的公共活动,毁掉了这种信念。

在似乎有必要的超个人责任中,谁不假思索地牺牲了人和人的幸福,谁就能实现某种目标。但是,他不可能获得最高的成就。他只有外在的力量,而没有精神的力量。只有人意识到我们不是冷静地根据普遍设定的原则行事,而是在任何情况下为我们的人道而斗争,我们才具有精神力量。我们的这种努力太少了。从最小的企业主到手操和战大权的政治权势人物,我们太多地这么做:毫不犹豫地作为公共利益的实施者,但不是作为人本身而行动。因此,我们不再有对由人道之光照亮的正义的信任。我们彼此之间没有真正的尊重。我们大家感到,我们受制于一种冷静的、僵持在原则中的非个人的、通常也是非理智的机会主义倾向,它往往为了最小的利益去干最大的非人道的蠢事。因此,我们中的非个人的机会主义信念相互反对。一切问题都取决于无目的的权力斗争,因为没有能解决这些问题的信念。

只有通过我们争取人道的努力,真正合乎理性和合目的性的力量才能在我们的信念中起作用。只有这样,承担起超个人责任的人不仅感受到要对由他实现的成就负责,而且也要对由他创造的信念负责。

从而,在我们并不消失于社会的条件下,我们为社会服务。我们不允许社会限制我们的伦理自决。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这就像小提琴独奏者由低音提琴演奏者来规定其弓法一样。我们时刻提防着社会提出的理想,时刻提防着由其坚持的信念。我们知道,它是十分愚蠢的,而且还要欺骗我们,好像它就是人道。社会是一匹靠不住的盲目的马。如果这匹马迟钝了,那么马车夫就要倒霉了!

这么说似乎太过分了。通过把伦理中最基本的东西确定为法律,并且把伦理的思想一代一代地传下去,社会为伦理服务。但是,由于其以伦理教育者自居,社会也不断地阻碍着伦理。事实上,社会不是伦理教育者。只有伦理地思想和为伦理而努力的人,才是伦理教育者。在社会中流行的善恶概念是纸币,其价值不在于其被印上的数字,而在于其与敬畏生命的黄金的比价关系。这样,它的价值就作为半破产国家的纸币的价值出现。

文化的崩溃是由于,人们听任由社会来决定伦理。而文化的革新只有这样才是可能的:伦理重新成为思想的人的事业,个人试图在社会中坚持自身的伦理人格。正是在我们做到这一点的程度上,社会从原来的纯粹自然单位成为伦理单位。由于在伦理上把社会理想化,我们的先辈已经犯下了可怕的错误。而通过批判的评价和尽可能的伦理塑造,我们则履行着对社会的义务。由于掌握了绝对的伦理尺度,我们就不会认为合目的性原则和最庸俗的机会主义是伦理的。我们也不再停留在最低层次上,固执于毫无意义的权力、激情和民族性的理想。实际上,这种理想是由蹩脚的政治家提出的,由于铺天盖地的宣传而产生了影响,后来竟然也被人们认为是伦理的了。对于出现在我们之中的所有原则、信念和理想,我们都必须以由敬畏生命的绝对伦理确定的尺度为基础,极为认真地加以衡量,并且只允许那些与人道相协调的东西起作用。我们重新重视对生命和个人的幸福的考虑。我们重新高举神圣的人权旗帜。这是真正的人权,而不是那种政治权势者在口头上吹嘘,在行动中则予以蔑视的人权。我们再次要求正义。这是渗透着每个人的存在价值的人权,而不是在法律书本中已经失去了价值和权威的人权,也不是形形色色的煽动者高声喊叫的人权。总之,权利的基础是人道。

我们这样使集体的原则、信念、理想与人道的原则、信念、理想进行交锋。我们合乎理性地塑造它们,因为只有真正伦理的原则、信念、理想才是真正合乎理性的。而真正的伦理信念和理想只有在有效的信念中起作用,它才能够真正合乎目的性地行动。

敬畏生命的伦理把反对伪伦理和伪理想的武器交给了我们。但是,只有当我们每个人在一生中维护人道时,我们才具有应用这种武器的力量。只有许多人在其思想和行动中把人道付诸实施时,人道才不再是一种多愁善感的观念,而成为它应该所是的东西:社会的和个人的信念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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