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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违规处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规范与应用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经营资质的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违规处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规范与应用

(一)四种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章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如果违反该法的规定,需要承担的责任可以分为4种:一是行政责任,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八十、八十一、八十三、八十九、九十二等),“责令限期退还”“罚款”(第八十四、九十二条),“责令限期支付”(第八十五条),行政处罚(第八十八条),行政处分(第九十五条),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二条),行政赔偿(第九十五条);二是刑事责任(第八十八、九十五条);三是民事(赔偿)责任(第八十、八十一、八十四、八十六、八十八至九十四条);四是劳动法责任,即经济惩罚(如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双倍工资,第八十三、八十五、八十七条规定的赔偿金等)。

(二)赔偿责任的分类

1.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条)。

第二,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

第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四条)。

第四,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四条)。

第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八条)。

第六,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八条)。

第七,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八条)。

第八,用人单位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八条)。

第九,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九条)。

第十,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六条)。(www.xing528.com)

第十一,用人单位因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三条)。

2.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限度在该损害的范围之内(比如招录费用、培训费用等)。

第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

第三,劳动合同因劳动者的过错(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六条)。

3.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责任人要求权利时,各个责任人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对外承担全部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而拒绝,主要包括如下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根据原《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只要一方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双方即应当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劳动合同法》在2012年修改后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动派遣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者的连带责任。没有经营资质的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劳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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