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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武汉,包头:中国钢铁工业的新纪元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钢铁工业的基本建设是钢铁工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钢铁工业的基本建设是从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改建鞍钢开始的。到1957年底,钢铁工业基本建设职工队伍有38.7万人。特别是鞍山、武汉、包头三大钢铁基地的兴建,对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新纪元。历经10年时间,钢铁工业的7项全部建成。钢铁工业的7项最长的建设周期是8年,最短的是3年,平均建设周期5.1年。

鞍山,武汉,包头:中国钢铁工业的新纪元

钢铁工业的基本建设是钢铁工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旧中国基本上没有遗留下什么像样的建设钢铁工业的专业技术队伍。新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初,就不得不集结与培养一支建设钢铁工业的,包括基本建设甲方(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科研等各方面的队伍,后来形成了完整的基本建设体系。钢铁工业的基本建设是从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改建鞍钢开始的。当时,国家集中全国力量首先建设鞍钢,并于1950年3月同苏联签订了改建鞍钢的议定书,由苏联援建。1951年7月,鞍钢成立了设计处;1952年3月以后,鞍钢又陆续增设了12个基本建设方面的职能机构,并组建一批专业化施工单位。

1951年10月,苏联交付鞍钢初步设计。设计提出,建设铁矿山三座,采矿能力950万吨,精矿粉410.2万吨,烧结矿400万吨,富铁矿80万吨;炼焦炉14座,年产冶金焦280万吨;高炉九座,总容积7274立方米,年产生铁252.5万吨;平炉炼钢车间三个,24座大型平炉、1座小平炉,年产钢322.5万吨;初轧机二套,年开坯能力310万吨;大型钢材、钢轨50万吨,中小型材65万吨,线材、中厚板带钢等133万吨;此外还有再加工品、可锻生铁异型管、铁管及异型材等。1952年2月,东北人民政府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了这项设计。接着,开展了由苏联引进技术装备的无缝钢管厂、大型轧钢厂和七号高炉“三大工程”的建设。鞍钢这“三大工程”在当时中国的条件下是宏伟复杂的。它通过苏联专家的帮助,全国57个大中城市、199个企业的大力支援,以及鞍钢建设者们的顽强奋斗,施工质量好,建设速度快,深受全国人民的赞扬,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表彰。[10]

“一五”计划时期,鞍钢仍然是国家建设的重点,五年中建设的投资为15.45亿元,占同期钢铁工业总投资的40.73%。完成主要项目39项,其中包括两座矿山、四个选矿厂、两个烧结车间、六座高炉,以及第一炼钢厂改造工程,还有第二炼钢厂的恢复与改建、第二初轧厂和第二薄板厂的建设等。

“一五”时期的新建钢铁项目还有武钢包钢、吉林铁合金厂、热河钒钛厂、吉林电极厂,改建项目有本钢的工源厂区、太钢、西南101厂(重庆钢铁公司前身)、马鞍山铁厂等。总共钢铁建设项目有245个,其中大型20个、中型34个、小型191个,基本建设投资共达37.93亿元。到1957年底,钢铁工业基本建设职工队伍有38.7万人。[11]

在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项目中,钢铁工业7项,约占项目总数的二十分之一。钢铁工业实际实施的7项是: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吉林铁合金厂、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热河钒钛厂。除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为改建项目,其余5项为新建项目。这些项目都是打基础的大项目。特别是鞍山、武汉、包头三大钢铁基地的兴建,对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新纪元。富拉尔基特钢厂(北满钢厂)的兴建,对提供军事工业所需要的合金钢材料,也具有重要意义。铁合金厂和炭素厂的兴建,奠定了合金钢生产和炼铝工业发展的基础。

除了以上苏联援建的骨干项目,“一五”计划中确定改造、扩建的限额以上的钢铁工业重点项目还有河北龙烟铁矿、安徽马鞍山铁矿、湖北大冶特殊钢厂、四川重庆特殊钢厂和大渡口钢铁厂山西太原钢铁厂、河北唐山耐火材料厂、贵州遵义锰矿。限额以下的项目有:天津钢厂、河北唐山钢铁厂、北京石景山钢厂、上海第一钢厂、上海第二钢厂、上海第三钢厂、上海新沪钢厂、上海亚细亚钢厂、抚顺钢厂、大连钢厂、上海和山东两个耐火材料厂等23项。按计划规定,“一五”计划期间新增炼铁能力280万吨、炼钢能力226万吨、轧钢能力152万吨。[12]

从1952年到1956年的4年间,156项工程中钢铁工业的7项陆续开始施工。1952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是鞍山钢铁公司;1953年开工的项目有3项,它们是本溪钢铁公司、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吉林铁合金厂;1955年开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武汉钢铁公司、热河钒钛厂;1956年开工的项目有1项,即包头钢铁公司。

历经10年时间,钢铁工业的7项全部建成。具体情况是:吉林铁合金厂1956年竣工,本溪钢铁公司1957年竣工,富拉尔基特钢厂、热河钒钛厂1958年竣工,鞍山钢铁公司1960年竣工,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1962年竣工。

钢铁工业的7项最长的建设周期是8年,最短的是3年,平均建设周期5.1年。具体情况是:鞍山钢铁公司建设周期为8年,武汉钢铁公司建设周期为7年,包头钢铁公司建设周期为6年,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建设周期为5年,本溪钢铁公司建设周期为4年,吉林铁合金厂和热河钒钛厂建设周期为3年。

钢铁工业计划安排投资54853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6634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的103.2%;其中,“一五”时期完成投资264377万元,“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46.7%。

钢铁工业计划安排投资548530万元的具体安排情况是:鞍山钢铁公司228000万元,占41.6%;武汉钢铁公司147000万元,占26.8%;包头钢铁公司101760万元,占18.5%;本溪钢铁公司31700万元,占5.8%;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30170万元,占5.5%;吉林铁合金厂5400万元,占1.0%;热河钒钛厂4500万元,占0.8%。

实际完成投资566344万元的具体情况是:鞍山钢铁公司268500万元,占47.4%;武汉钢铁公司131206万元,占23.2%;包头钢铁公司91877万元,占16.2%;本溪钢铁公司32137万元,占5.7%;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31684万元,占5.6%;吉林铁合金厂6300万元,占1.1%;热河钒钛厂4640万元,占0.8%。

“一五”时期实际完成投资264377万元的具体情况是:鞍山钢铁公司163620万元,占61.9%;本溪钢铁公司32137万元,占12.1%;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27667万元,占10.5%;武汉钢铁公司26000万元,占9.8%;包头钢铁公司7149万元,占2.7%;吉林铁合金厂6300万元,占 2.4%;热河钒钛厂1504万元,占0.6%。

表13 钢铁工业7项投资额的具体构成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排序)

钢铁工业的7项建设中,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高于100.0%的有5项,它们是:鞍山钢铁公司,为117.8%;吉林铁合金厂,为116.7%;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为105.0%;热河钒钛厂,为103.1%;本溪钢铁公司,为101.4%。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低于100.0%的有2项,它们是:武汉钢铁公司,为89.3%;包头钢铁公司,为90.3%。

“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比重有2项为100.0%,它们是:吉林铁合金厂、本溪钢铁公司,表明它们都是“一五”时期全部建成的。其余依次为: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为87.3%;鞍山钢铁公司,为60.9%;热河钒钛厂,为32.4%;武汉钢铁公司,为19.8%;包头钢铁公司,为7.8%。(www.xing528.com)

表14 钢铁工业7项计划安排与实际完成投资的执行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比重排序)

钢铁工业的7项建设总规模是:生产铁670万吨、钢636.6万吨、钢材360万吨。“一五”时期新增生产能力为铁337万吨、钢200.6万吨、钢材173万吨。

经过10年的建设,形成了实际完成生产能力与建设规模相同的生产能力。实际完成生产能力的具体情况是:鞍山钢铁公司形成生产生铁250万吨、钢320万吨、钢材250万吨的生产能力,本溪钢铁公司形成生产生铁110万吨的生产能力,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形成生产特钢16.6万吨的生产能力,吉林铁合金厂形成生产铁合金4.35万吨的生产能力,武汉钢铁公司形成生产生铁150万吨、钢150万吨、钢材110万吨的生产能力,包头钢铁公司形成生产生铁160万吨、钢150万吨的生产能力,热河钒钛厂形成生产钛镁7000吨、钒铁1000吨的生产能力。

“一五”时期新增生产能力的具体情况是:鞍山钢铁公司形成生产生铁127万吨、钢184万吨、钢材134万吨的生产能力,本溪钢铁公司形成生产生铁110万吨的生产能力,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形成生产钢16.6万吨的生产能力,吉林铁合金厂形成生产铁合金4.35万吨的生产能力。

表15 钢铁工业新增生产能力情况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钢铁战线广大职工发扬艰苦创业、不怕困难的精神,提前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巨大成就:

产值 计划规定1957年钢铁工业产值为33.1亿元,实际达到46.5亿元(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952年(12.6亿元)的370%,平均每年增长29.8%。

产量 1957年,全国生产了铁矿石1937万吨,生铁594万吨,钢535万吨,成品钢材436万吨。同1952年比,平均每年增长率分别达到35.2%、25.2%、31.7%、31%。主要产品产量大大超过了原定的计划,成绩是突出的。

品种 1952年,全国能冶炼的钢种170个左右,1957年增加到372个。1952年,可生产的钢材规格为300—400个,1957年增加到4000个。

主要设备利用系数 五年计划规定的钢铁工业8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部完成和超额完成。以利用系数为例,1957年比1952年有很大提高。

劳动生产率 五年内,生产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从1952年的人均5950元,提高到1957年的人均10088元,平均每年增长11.1%;全员实物劳动生产率也从1952年的人均7.09吨钢,提高到1957年的人均13.16吨钢,平均每年增长13.2%。

利税和成本 1952年钢铁工业利税只有4.5亿元(其中利润4亿元),1957年提高到12.6亿元(利润10.7亿元)。可比产品成本五年内年年有较大幅度降低,各年可比产品成本比上年降低率,1953年为5.0%,1954年为6.5%,1955年为7.0%,1956年为14.4%,1957年为5.2%。

基建投资完成情况 五年投资37.93亿元。新增生产能力:采矿1552.8万吨/年,炼铁311.35万吨/年,炼钢263.56万吨/年,轧钢154.14万吨/年。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钢铁工业建设所积累的经验是丰富的。人们对“一五”计划时期的稳定、高速增长以及良好的经济效益,都感到满意,认为这是钢铁工业的第一个“黄金时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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