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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笔录训练: 查封扣押财产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执行员对执行查封、扣押财产的经过应制作笔录,这是证明查封、扣押合法的依据。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措施。逾期不履行的,即将查封、扣押的财产予以拍卖或者变卖。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即查封、扣押财产的经过。

司法笔录训练: 查封扣押财产

(一)概念

查封、扣押财产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财产时所作的文字记录。执行员对执行查封、扣押财产的经过应制作笔录,这是证明查封、扣押合法的依据。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措施。

查封,是指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上贴上人民法院的封条,予以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分。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在于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为权利人实现权利提供保证。被查封的财产一般由其所有人保管,如其拒绝保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他人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扣押,是指把被执行人财产转移至别处加以扣留,由人民法院或法院指定的人员保管,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处分该财产,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对船舶、航空器等采取扣押措施则可就地进行。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即将查封、扣押的财产予以拍卖或者变卖。查封、扣押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应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或者拍卖、变卖后保存价款。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为了防止丢失和将来出现争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即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清点、编号、加贴封条,并在清单上注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特征。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被执行人或其成年家属保存,一份由人民法院备案存档。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告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格式

查封、扣押财产笔录

附:

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附:

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三)写作内容与要求

1.首部。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查封、扣押财产笔录”。

2.正文。

(1)写明查封、扣押财产的时间、地点,时间应详细写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2)写明执行人员、书记员的姓名。

(3)“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是指实际持有该财产的当事人或其他人。该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的,应写明其姓名;拒不到场的,应在笔录中记明其情况。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4)“被邀到场人”一项,应写明被邀到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被执行人是公民的,被邀到场人应是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或财产所在地基层组织的代表。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是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执行人员宣读查封、扣押根据”栏内,写明查封、扣押裁定书的名称,即制作机关名称以及裁定书编号、裁定书名称,即“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字第__号________裁定书”。

(6)查封、扣押情况。即查封、扣押财产的经过。(www.xing528.com)

3.尾部。本笔录结尾处,由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或其成年家属签名,并由执行人员、书记员和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四)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是本笔录的附件。

标题写明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在标题右下方注明制作日期。

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为表格式,分别包括编号、财物名称、特征及成色、数量等项内容。

尾部由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或其成年家属、执行人员、书记员签署姓名。

(三)写作内容与要求

1.首部。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查封、扣押财产笔录”。

2.正文。

(1)写明查封、扣押财产的时间、地点,时间应详细写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2)写明执行人员、书记员的姓名。

(3)“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是指实际持有该财产的当事人或其他人。该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的,应写明其姓名;拒不到场的,应在笔录中记明其情况。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4)“被邀到场人”一项,应写明被邀到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被执行人是公民的,被邀到场人应是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或财产所在地基层组织的代表。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是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执行人员宣读查封、扣押根据”栏内,写明查封、扣押裁定书的名称,即制作机关名称以及裁定书编号、裁定书名称,即“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字第__号________裁定书”。

(6)查封、扣押情况。即查封、扣押财产的经过。

3.尾部。本笔录结尾处,由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或其成年家属签名,并由执行人员、书记员和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四)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是本笔录的附件。

标题写明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在标题右下方注明制作日期。

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为表格式,分别包括编号、财物名称、特征及成色、数量等项内容。

尾部由被查封、扣押财产人或其成年家属、执行人员、书记员签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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