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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官吏考核方式及《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摘要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漢代考核官吏的方式基本有兩種:一種是下級向上級的彙報,前部分已有所提及;一種是上級對下級的視察、巡檢,也就是漢簡中常見的“行塞”、“循行”。图5-53靖康通宝(隶书),直径:2.3厘米,重量:4.4克上述各簡可見,太守、都尉、將軍、假千人等官吏都涉及行塞,可以説,邊塞候望系統的各級主要官吏都有行塞的職責。還有一條永光四年閏月行塞的記載,查陳垣《二十史朔閏表》,永光四年閏七月,則候似乎每月循行一次。

漢代官吏考核方式及《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摘要

漢代考核官吏的方式基本有兩種:一種是下級向上級的彙報,前部分已有所提及;一種是上級對下級的視察、巡檢,也就是漢簡中常見的“行塞”、“循行”。

上述各簡可見,太守、都尉、將軍、假千人等官吏都涉及行塞,可以説,邊塞候望系統的各級主要官吏都有行塞的職責。

關於行塞官吏的職責,從漢簡中可知,有“省兵物”的職責:

簡十三:新始建國地皇上戊亖年七月行塞省兵物録 E.P.F22:236(www.xing528.com)

有督促吏卒加强警備的職責:

簡十四:寫移,疑虜有大衆不去,欲並入爲寇。檄到,循行部界中,嚴教吏卒驚烽火、明天田、謹迹候、候望、禁止往來行者、定蓬火輩、送便兵戰鬥具、毋爲奴所革槧……278·7A

高級官員還要考察下級官吏是否“以文理遇士卒”,如下簡:

簡十五:雜予閣,謹以文理遇士卒,毋令冤、失職,務稱令意,且遣都吏循行,廉察不如護太守府書,致案,毋忽如令律/掾熹、屬壽、給事佐明                          10·40

候行塞的時間,從簡文中看,有四月(E.P.T56:6)、七月(311·3)、八月(E.P.F22:336)。還有一條永光四年閏月行塞的記載(E.P.T11:2),查陳垣《二十史朔閏表》,永光四年閏七月,則候似乎每月循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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