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财政政策与财政法的关系-中国经济法学五年研究综述

财政政策与财政法的关系-中国经济法学五年研究综述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政政策与财政法的关系,属于政策与法的关系之一种。[54]以上都是经济法领域的学者,因此,他们关于财政政策和财政法关系的论述逻辑与经济政策和经济法关系的逻辑是基本一致的。但近五年来,在我国财政领域,财政政策量增长很快,但财政法律却没有相应地增长。

财政政策与财政法的关系-中国经济法学五年研究综述

财政政策与财政法的关系,属于政策与法的关系之一种。二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如张守文指出:“财政政策是财政立法的前提和源泉,而财政立法是财政政策的法律化,是财政政策有效实施的法律保障”。[52]孙健波则从财税改革的视角指出,我国当前的财政改革主要依赖于行政力量的推动,属于技术层面的改良,难以解决实质问题,财税改革要想取得真正的成功,根本出路是尽快构建宪政基础。[53]此外,徐孟洲、伍涛则从财政法和财政政策所具有的不同的价值、调节功能和特点出发,指出作为国家管理财政经济活动的两种相互独立的调整机制,必须充分认识财政法的社会和谐与公平价值,消除财政法和财政政策的对立,发挥二者所具有的特殊调节功能,使财政法与财政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耦合起来。[54]以上都是经济法领域的学者,因此,他们关于财政政策和财政法关系的论述逻辑与经济政策和经济法关系的逻辑是基本一致的。

但近五年来,在我国财政领域,财政政策量增长很快,但财政法律却没有相应地增长。财政领域出现的“政策繁多而法律稀缺”的怪象不但导致了政策的效力递减甚至失效,无法解决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且还导致了人们法律意识价值观的扭曲。鉴于此,邢会强[55]进一步研究财政政策与财政法,并对政策的范围作出界定后,通过几个典型个案,对财政领域“政策繁多而法律稀缺”的现象做了整体性的描述并进行原因剖析,探讨其产生的根源。最后,认为在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进行财政权的分权和制衡是我国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出路。财政政策的增长可以从权利增长、风险社会等角度得到解释,但财政立法的停滞只能从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经典计划经济体制的家长制等方面进行解释。[56](www.xing528.com)

综观这一期间的财政法学研究成果,呈现研究深度加大、分析方法多元化和研究领域拓展的局面,不仅丰富了财政法的基本理论,也为财政法体系的完善奠定了基石。财政法的价值判断,如果在仅仅强调以效率为中心的财政标准中,宪政的理性分析仍然面向的是不平衡利益,那么,所谓利益保护的宪政理念就会变成微观的规范口号。财税法律形式的协调,关键在于对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理组合与科学搭配。无疑,财税法律制度的完善,要依靠先进的财税法理念和制度创新,以及财税法改革与实践的广泛推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