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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 部门法五年研究综述2007-2011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12月底,起草小组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从《预算法》来看,虽然有不少新的亮点,如强调预算公开、预算完整以及规范预算调整等,但与学术界的期望尚有不少差距。其次,基础理论研究有待于深入,例如针对预算法原则而言,虽然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展开研究,但未能达到一致的见解。再者,我国有关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研究资料虽属不少,但专门从法学视角进行深度研究的公开成果却颇为鲜见。

中国经济法学 部门法五年研究综述2007-2011

综观近五年的财政法学研究成果可知,学者们在这一研究领域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我国财税法制的健全提出大量有益的参考,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学术专著的视域趋于多元化,不仅关注本国领域的问题,也注重传播外国的法治经验。

第二,在基础理论研究上有所突破和创新,更多学者关注民生和公民的权利,从宪政的角度思考我国的财税体制,反思国外先进制度在本土的异化,从不同视角对《预算法》的修改作了全面的研究。

第三,在财政立法领域,《预算法》的修改吸引大量学者的关注,并在2009年4月,预算工委、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15个部门共同成立了预算法修改起草小组,正式启动了预算法的修改工作。2009年12月底,起草小组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改建议稿)》。与此同时,针对《政府采购法》在运行过程之中出现诸多缺陷,学界也呼唤《政府采购法条例》的出台。2008年的经济危机,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凸显,也引发学者们和立法者的关注。

第四,学者研究的视野趋向多元化,不仅注重外国经验的比较研究,并结合本国国情予以借鉴和修正,从而使得学者的建议更具有时代性和本土性。(www.xing528.com)

虽然取得了上述的成就,为我国财税法治的完善奠定了基础,但我们也不能忽略问题之所在。

首先,立法的修改欠缺通盘考虑。从《预算法(修改建议稿)》来看,虽然有不少新的亮点,如强调预算公开、预算完整以及规范预算调整等,但与学术界的期望尚有不少差距。公众参与预算面临可持续性难题,推进预算民主依然阻力重重。

其次,基础理论研究有待于深入,例如针对预算法原则而言,虽然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展开研究,但未能达到一致的见解。再者,我国有关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研究资料虽属不少,但专门从法学视角进行深度研究的公开成果却颇为鲜见。地方债务问题虽属新问题,但也是老问题,在法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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