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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司法难题:新刑法第226条规定强迫交易罪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就解决了这一司法难题。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违反工商和市场管理的相关法规,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解决司法难题:新刑法第226条规定强迫交易罪

1996年12月,陈某运一车青菜到北方某市销售,在城边加油站加油时,李某、王某见陈是外地来的菜农,就要求将全车菜买下。陈某即下车商谈价格,李某、王某坚持以每公斤一元的价格全部收购,陈某表示不同意,李某、王某即拔出匕首说:“要么卖菜,要么刀子见血。”陈某见此处比较偏僻,并是夜间,迫于无奈将菜按李某、王某所出价格卖给他们,并将菜运到李某、王某指定的附近地点卸下。陈某因此损失一万元钱。陈某脱身后,即拨110报警,公安机关当晚即将李某、王某抓获。

此案该如何处理?

当时王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李某的行为,损害了陈某的利益。但该行为运用刑法进行处理,于法无据。遂转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勒令李某、王某退还一万元给陈某并适当赔偿了其损失。此事即告终结。

此案按原刑法进行处理确有难度,虽然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占有了他人财物,但双方有交易存在,这又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按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都不恰当。(www.xing528.com)

新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就解决了这一司法难题。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违反工商和市场管理的相关法规,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的构成特征是:(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或单位。(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为手段实施了强迫交易行为。(4)本罪从客体上看,行为人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本案中,李某、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该罪的特征。首先,他们有非法以低于市场价格占有陈某整车青菜的目的,有明显的犯罪故意;其次,他们实施了一系列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如拔出匕首,用语言胁迫,并是在夜间城外偏僻地点实施的行为,这足以使陈某的内心产生恐惧感;再次,陈某答应交易,绝对不是自愿的;最后,李某、王某以低于市场价格强行购买陈的青菜,给陈某造成一万多元的损失,因此李某、王某的行为,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构成了强迫交易罪。如李某、王某的行为发生在1998年1月1日以后,应按新刑法第226条定罪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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