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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科目设置与材料采购账务处理解析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材料采购”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3月3日开出转账支票,以银行存款偿还冀东建材公司的账款269100元。6月6日,上述材料结算凭证到达企业,材料含税价每公斤1.90元,2012年7月10日货款及税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公司会计科目设置与材料采购账务处理解析

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时,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购入材料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

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处理。

月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当下期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借记“材料采购”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材料采购”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例1:东方公司2012年2月2日向冀东公司购入建筑材料(瓷砖)300件,售价90000元,购入建筑材料(面漆)700件,售价14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9100元。款项尚未支付。以银行存款支付采购运杂费1500元(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月底结转验收入库建筑材料(瓷砖)、建筑材料(面漆)的实际采购成本。3月3日开出转账支票,以银行存款偿还冀东建材公司的账款269100元。

(1)购入:

借:材料采购——建筑材料(瓷砖) 90000

——建筑材料(面漆) 1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9100

贷:应付账款——冀东公司 269100

(2)付运费:

运杂费的分摊标准:数量、重量、体积或买价金额

运杂费分配率=1500÷(300+700)=1.5(元/件)

建筑材料(瓷砖)负担运费=300×1.50=450(元)

建筑材料(面漆)负担运费=700×1.5=1050(元)

借:材料采购——建筑材料(瓷砖) 450

——建筑材料(面漆) 1050

贷:银行存款 1500

(3)结转:

建筑材料(瓷砖)的采购成本=90000+450=90450(元)

建筑材料(面漆)的采购成本=140000+1050=141050(元)

借:原材料——建筑材料(瓷砖) 90450

——建筑材料(面漆) 141050

贷:材料采购——建筑材料(瓷砖) 90450

——建筑材料(瓷砖) 141050

(4)还款:

借:应付账款——冀东公司 269100

贷:银行存款 269100

例2:东方公司2012年5月5日,从日日升公司购入装修材料(涂料)一批,计3000公斤,5月25日料已入库,尚未收到结算凭证,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价不含税价每公斤2元。6月6日,上述材料结算凭证到达企业,材料含税价每公斤1.90元,2012年7月10日货款及税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1)若企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计划单价为每公斤2元,暂估价应按计划价,其会计处理如下:

5月31日,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装修材料(涂料) 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6月1日,冲销暂估入账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贷:原材料——装修材料(涂料) 6000

6月6日,会计处理为:

借:材料采购——装修材料(涂料) 4871.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28.21

贷:银行存款 5700(www.xing528.com)

借:原材料——装修材料(涂料) 6000

贷:材料采购——装修材料(涂料) 4871.79

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 1128.21

(2)若企业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暂估价应按合同价,5月31日,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装修材料(涂料) 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6月1日,冲销暂估入账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贷:原材料——装修材料(涂料) 6000

6月6日,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装修材料(涂料) 4871.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28.21

贷:银行存款 5700

在以上两种处理中结算凭证到达之前和增值税没有关系。在实际成本核算下,如果当期入库的材料已领用,并且产品已销售,由于合同价和实际价的差异会导致存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但不会太大,和增值税没有关系。在计划成本核算下,如果当期入库的材料已领用,并且产品已销售,由于计划价和实际价的差异会导致材料成本差异率有误差,但每期计算方法都一致,符合一贯性原则,存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和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差异,但不会太大,和增值税也没有关系。

例3:东方公司2012年8月9日用12万元水泥换取红松木材厂的一批板材,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物易物的交易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即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计入销售并计提增值税:

销售收入=120000÷1.17=102564.1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564.10×0.17=17435.90(元)

借:原材料——板材 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2564.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435.90

例4:延信公司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2013年5月1日,购进原材料一批,买价是300000元,运杂费为6000元,支付增值税为51000元,款项用支票支付。(运杂费未取得增值税专项发票),月末,收到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280000元入库。5月1日购进另一批原材料,月末尚未收到购料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计划成本180000元,6月1日冲回,6月10日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材料买价200000元,运费6000元(运杂费未取得增值税专项发票),支付增值税为34000元,款项用支票支付。

(1)支付货款:

借:材料采购 30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银行存款 357000

(2)月末,收到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280000元入库:

借:原材料 280000

贷:材料采购 280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 26000

贷:材料采购 26000

(3)月末尚未收到购料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 18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80000

(4)6月1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80000

贷:原材料 180000

(5)6月10日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时:

借:材料采购 20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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