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市监托管〔〕号:现委托你(单位)代为保管本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场所/设施/财物。《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时所使用的文书。
【格式范本】
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
市监托管〔 〕 号
:
现委托你(单位)代为保管本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场所/设施/财物(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 号)。
保管条件: 。
保管地点: 。
保管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至本局通知时止]。在保管期间,你(单位)不得损毁或
者擅自转移、处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件:《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 号)(www.xing528.com)
本文书一式 份, 份送达,一份归档, 。
【使用指南】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使用本文书。
二、文书制作提示
1.本文书使用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标题及正文中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进行选择。
2.委托保管的截止日期可以视情况明确为固定日期或者至通知时止。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第三人代为保管没收财物的,可以参考使用本文书。
4.使用本文书需填报《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5.本文书需送达受委托保管的第三人,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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