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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律师函写作技巧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范文二:律师函致×××公司:××××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当事人张×的委托,就终止双方于201×年3月20日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事宜向你正式书面函告。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律师函写作技巧

范文一:

律师函(施工质量)

致B公司: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A公司委托,特指派本律师就贵司与A公司合同纠纷事宜正式致函如下!

一、基本事实

综合A公司陈述及所提供材料:

2017年10月13日,贵司与A公司签订《钢构产品销售合同》一份,约定由贵司负责“×××公司生产能力扩建项目总装、调整检测、发动机装配联合厂房”中钢结构的制作、加工等工作,并就价款、工期及质量等内容设定了相应条款。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约支付了相应款项,但贵司并未按期完成钢结构制作及加工等工作;且交付后,A公司发现该钢结构中存有众多质量问题。2018年3月始,A公司多次向贵司工作人员×××、×××等反映了上述情况并向贵司指定电子邮箱×××@××××.cn发送了《关于钢构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函》《相关质量问题图片及说明》等函件,要求贵司及时处理上述问题;然贵司皆置若罔闻,自始至终未按A公司要求进行修复。后,A公司为防止损失扩大并恢复正常施工,无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修复并产生了大额维修费用。

另,2017年12月15日,A公司名称由“×××××公司”变更为“A公司”。

二、证据材料

上述事实有如下材料予以证实:1.2017年10月13日《钢构产品销售合同》一份;2.《关于钢构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函》材料一份;3.《相关质量问题图片及说明》材料一份;4、A公司与贵司的沟通材料等等。

三、律师意见

真实有效的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共同约束力,各方均应依约履行。A公司与贵司签订的《钢构产品销售合同》已经各方签章确认,已成立生效,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均应按约遵守。双方合同关系中,A公司应履行的主要义务为按约支付价款,贵司应履行的主要义务为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钢结构制作、加工等工作。

结合A公司陈述及相关证据材料,A公司已按约履行了支付价款等义务,但贵司并未按约履行自身义务;本次合同纠纷中,贵司存有以下违约行为:

第一,未按期完成钢结构制作、加工等工作。

第二,交付的钢结构存有重大质量问题,未依法按约完成修复。

贵司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A公司依法享有追究贵司法律责任的权利,贵司应依法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逾期交付违约金、支付修复费用、赔偿修复损失等等。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敦处方案

综上,为保障A公司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并减少贵司及相关人员损失,本律师特函告如下:(www.xing528.com)

请贵司于2019年1月10日前与A公司取得联系,对本函所载明合同纠纷事宜进行沟通并确定一致解决方案

若否,则A公司将即刻通过司法途径严格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贵司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二:

律师函(解除合同)

致×××公司: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当事人张×的委托,就终止双方于201×年3月20日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事宜向你正式书面函告。

根据张×提供的书面合同能够充分证明,你在201×年3月20日于张×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你承包的工程是金山电厂2#单身公寓楼的水暖、电照、消防、排水等工程。张×陈述,此工程你已经进行了施工,但并没有完工,张×已经向你支付了部分施工款。另外,从合同的形式上来看,张×只是以个人名义承包,没有提供任何的施工资质建设资质等相关的证明文件。鉴于以上情况,本律师向你函告如下:

一、因你没有施工资质,只是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故风险极大。一旦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你无能力承担,会给张×及其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故你应在201×年7月12日之前,拿出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书,与张×联系,补签《工程分包合同》,然后由你继续进行施工。

二、你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当与你所承包的工程相一致,经双方确认,补签的《工程分包合同》除主体变更外,内容不进行任何变更,这样才能够充分保护你方的利益。

三、如果你不能够在201×年7月12日之前取得相应的资质,那么自201×年7月13日起,解除双方的《工程分包合同》,你不得再进入工地进行施工,亦不能影响张×继续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你承担。

四、双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作为本函的附件,附于后。

特此函告!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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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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