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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律师函:写作与使用技巧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贵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专有权,并给A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商标权律师函:写作与使用技巧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还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范文一:

律师

关于:立即下架侵权游戏,停止侵犯××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

上海××律师事务所(“我们”)受A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的委托,要求B公司(“贵公司”)立即停止侵犯A公司的商标权。

《仙剑奇侠传》(“仙剑”)系列游戏是A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发的知名系列游戏,“仙剑奇侠传”“仙剑”是A公司的注册商标,A公司拥有该两项商标专用权,该两项商标核定使用在商品(第9类),均包括手机游戏软件等,该商标注册尚在有效期内。同时,通过A公司针对游戏、电视连续剧的推广和宣传,《仙剑奇侠传》系列游戏具备了较高的知名度,“仙剑”则已经成为“仙剑奇侠传”的简称及代名词,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为大量玩家和影视剧迷所熟悉。

A公司经调查发现,B公司在其运营的“仙剑侠客行”手机游戏上将与A公司“仙剑”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作为该游戏的名称,而该游戏在苹果App Store下载后运行的实际为古剑奇谭手游,B公司意欲通过此种行为误导玩家,达到混淆的目的,导致玩家误以为游戏为A公司仙剑系列游戏之一,增加下载运行量(游戏截图附后)。贵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专有权,并给A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鉴于贵公司的上述行为,我们郑重向贵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立即停止以“仙剑侠客行”为名进行任何游戏推广、宣传及运营行为并从苹果App Store中下架该游戏。

请贵公司于收到本律师函后立即停止一切侵害A公司合法权益行为。若贵公司未能遵守上述要求,A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贵公司责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顺致

商祺!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二:

律师函

致:

A公司 /

B公司 /

C公司:

广东××律师事务所接受D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你方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一事,出具本律师函:

一、委托人及其知识产权简介:

截至目前,委托人已经成功注册了“云书包”多个商标,类目包含:9、35、38、41类,服务项目:计算机程序、教学仪器、广告、宣传、教育等。

二、侵权情况

现委托人就你方未经委托人许可,擅自使用委托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云书包”商标,侵犯委托人商标权。

经过调查发现,你方在服务、宣传等多处均使用“云书包”商标,其商标适用范围与委托人“云书包”商标注册使用的服务项目相同,且在消费对象、服务内容及功能方面存在密切联系,其足以使公众误以为是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服务从而造成混淆和误认,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云书包”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云书包品牌产品委托人投入了大量广告,你方出现大量侵犯委托人商标专用权的服务,并且销量巨大,已经造成委托人重大损失,现委托人已经对你方侵权宣传情况予以公证,以便后期维权使用。

三、法律依据(www.xing528.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由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由上可知,你方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商标侵权,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四、函告通知

综上,若委托人陈述属实,本律师认为你方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擅自使用委托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商标权,你方应对此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为此本律师特函告你方:

1.请你方收到本函后立即停止使用委托人注册商标,并和委托人协商赔偿事宜。

2.如在上述期限内未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犯委托人商标权的行为,委托人将绝不妥协,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向工商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你方的法律责任,你方将依法成大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且你方未注册相关就展开相关培训服务事宜,委托人还将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特别提示:

你方如对本函所述内容持有异议,请在签收本函后五日内积极回复,否则视为你方认同本函所述内容。

以上内容,专此函致,望你方慎重对待,及时向委托人联系处理相关事宜,以免扩大损失,增加诉累。

附:律师联系方式

广东××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年×月×日

事件背景:A公司、B公司、C公司等以“××云书包”对外宣传并开展培训服务,且运营以“××云书包”命名的网站,严重侵犯了D公司对“云书包”商标专用权。

范文三:

律师函

××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受××网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就××电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1.委托人是第31205××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委托人于2002年×月21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及图形”商标申请,申请号为31205××,该商标于2003年×月28日被核准注册,指定使用的商品包括“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03年×月28日至2013年×月27日。

2.贵司未经许可在笔记本电脑等商品上使用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经委托人调查发现,最迟从2008年起,贵司即未经许可在包括“UXX”“UXX”等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上广泛使用“3333”商标。

3.贵司使用“×××××”商标的行为涉嫌构成对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贵司使用的“××××”商标与委托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第31205××号注册商标主体部分完全相同,使用的商品“笔记本电脑”与委托人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也就是说,贵司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委托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此可见,贵司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贵司已从涉嫌侵权行为中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也给委托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经调查发现,贵司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涵盖“UXX”、“UXX”等多个型号的笔记本电脑、销售地域包括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省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且前述型号的笔记本电脑曾先后获得多个媒体颁发的超过十个以上的奖项。很显然,贵司的侵权行为所涉及的生产销售规模以及市场影响巨大,贵司从中获取的经济利益相当可观。从另一个方面讲,贵司的涉嫌侵权行为也给委托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我们认为:贵司作为一家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用户提供具有创新价值的产品及应用方案的全球知名的3C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以良性合法的市场竞争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同贵司在一贯的市场推广宣传中对其英文命名“××××”的解释的那样,贵司理当以“×××××××××”的形象展开市场竞争。遗憾的是,贵司近年来在多款笔记本电脑上未经许可使用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混淆与误认,同样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此严重违法的市场竞争行为与贵司所应当树立的形象所不符,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行为准则。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提出如下诉前法律交涉:

1.希望贵司在收到本函件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们取得联系(联系方式附后),以求协商解决此次纠纷,共商双赢局面。

2.若贵司置合法诚信经营于不顾,无视本函件,我们将会寻求一切的合法手段力求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导致的包括经济利益和市场商誉在内的一切损失将由贵司一力承担。望贵司深思熟虑,审慎抉择。

特此函告!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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