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多次,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总会有当事人(多数是对方当事人)对我说,曾律师,你是律师,你要公正,要站在公正的角度。
猛然一听,很有道理,律师不就是要维护公平正义吗?维护公平正义不就是要公正吗?
但是,仔细一想,这话有问题:如果律师要公正,那当事人花钱请你干什么?
查阅《律师法》第2条关于律师的说法:“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首先,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当然是为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总不可能是为对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其次,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句话包括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应当维护,律师的责任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第二个含义是所维护的当事人的权益,是指合法权益,不是非法权益。当事人的权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这就需要律师努力研究,哪些属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老百姓来说,何谓合法权益?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就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当事人在看守所里要求律师提供电话给他和家人通话,要求律师给他烟抽。抽烟、通电话这种权益,在律师会见的时候,由律师提供,那就是非法权益,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时候,必须要坚持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非非法权益。
再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比如,在刑事辩护中,侦查机关若采用刑讯逼供的形式,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作为律师,就应当依法申请予以排除,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最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句话的含义是:律师就应当通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方式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想通这个道理之后,再有人对我说:“律师,你要公正”,我就会回答:“如果我公正,那就去坐在法庭中间当法官了。公平公正是对法庭上坐在中间的法官的要求。律师,绝对不能公正,若公正了,就有悖于自己的职业道德。律师如果公正,则当事人花钱请律师做什么?”(www.xing528.com)
这阶段,我跟所里的律师茶余饭后聊天时一再说:当事人花钱请我们,就是让我们找出事实和法律依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通过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采用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而是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陈述的事实、提供的线索,从各种法律关系中找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法事实和法律。
老百姓总是说,律师就是找法律的空子。实际上,不是找法律的空子,而是找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规定。去年接的一个担保案件,当事人提供担保这一事实证据确凿充分,若律师在解答的时候,直接告诉当事人说,你都跟人家签字画押担保了,官司肯定要输的。所以,一审时当事人败诉了。败诉后找到我,我仔细了解整个案件的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发现这个担保超过了保证期限,保证期限是除斥期间,一旦超过就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后来帮当事人以超过保证期限为由提起上诉,也是因为这个理由,二审法院改判当事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站在公正的角度。
多年之前,有一个盗窃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盗窃七台电脑,并有相关的物价鉴定。当事人一直喊冤说他只参与盗窃三台电脑,另外四台电脑并未参与。因为报案的受害人是一家企业,物价部门是按照报案部门所报的电脑型号去鉴定的。我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发现所有电脑都没有购买发票,企业也没有作为财产登记在财产清册上,鉴定部门所作的鉴定结论显然缺乏证据,报案企业无法证明其拥有七台电脑。后来法院采用我的辩护意见,当事人承认的三台电脑被认定,其余四台没有被认定。
表面上看,我是为坏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是,就算是贼,也有合法权益,也不该被冤枉。所以在这个案件中提出的辩护意见,实际上就是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也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物价鉴定也必须依法!
许多时候,律师不仅仅要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也要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律师绝对不能维护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哪怕对方是合法权益。
作为律师,你的职业道德,你的职责就是维护本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还有当事人提出,你是律师,你要公正。我会果断回答:“我是律师,我不能公正,我要维护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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