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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安全研究:公平分配卫星频轨资源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同前述,卫星频轨资源是有限的,尤其是地球同步轨道资源更是如此。这个分配原则产生了诸多问题,许多太空后发国家没有机会获取这些频轨资源,进一步加大富国与穷国之间的贫富差距和数字鸿沟。因此,公平获得卫星频轨资源是太空安全问题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罗尔斯的正义观,为国际社会在公平分配卫星频轨资源上提供了思路。罗尔斯公平原则有两个:第一条原则为平等原则,第二条原则简称为差别原则。

太空安全研究:公平分配卫星频轨资源

如同前述,卫星频轨资源是有限的,尤其是地球同步轨道资源更是如此。在这些稀缺资源分配上,国际电信联盟确立的非规划频轨资源的“先申请先使用”的申请协调程序,加上规划频轨资源的均等分配方式,实际上建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原则。这种分配原则强调的是“效率”,“公平”只是兼顾,“效率”压倒了“公平”。这个分配原则产生了诸多问题,许多太空后发国家没有机会获取这些频轨资源,进一步加大富国与穷国之间的贫富差距和数字鸿沟。有些国家为了得到这些资源铤而走险,引发太空安全隐患。因此,公平获得卫星频轨资源是太空安全问题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这里所谓的公平,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平,即所有国家在获取卫星频轨资源上机会均等,而且也包括一国根据本国所处的地理位置获取相应的轨道资源,也就是说一国所发射的卫星所提供的业务能最经济、最方便地覆盖本国。

罗尔斯的正义观,为国际社会在公平分配卫星频轨资源上提供了思路。罗尔斯公平原则有两个:第一条原则为平等原则,第二条原则简称为差别原则。他认为正义的两个原则不是等量齐观的,即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平优先于差别原则,只有在充分满足了前一个原则的情况下才考虑后一原则。简言之,不能为了效率而牺牲公平[1]。(www.xing528.com)

各国公平获取频轨资源,是保证太空安全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国际社会为实现卫星频轨资源上的公平分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西方发达国家实行技术封锁的情况下,后发国家进入太空并非易事;改变西方国家主导卫星频轨资源的分配规则难度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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