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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意识的含义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年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人们广泛谈论的“课程意识”一般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课程理解的敏感性和自觉性程度,它是促使教师做出某种符合教育意义行动的内在倾向性。否则的话,课程意识就很容易与课程观、课程理念等概念相混淆。教师的课程意识体现在课程目标、课程实施、课程设计、课程评价等方面,但本书所言及的课程意识则只限定在课程实施上,它存在于教师的课堂教学之中。

一、课程意识的含义

2001年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人们广泛谈论的“课程意识”一般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课程理解的敏感性和自觉性程度,它是促使教师做出某种符合教育意义行动的内在倾向性。教育语境中的课程意识并不是个中性词,它更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所应具备的一项积极素质。因此,我们只能说一位教师有或没有课程意识,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具有课程意识,而不能说人人都有课程意识,只是性质上有差异。否则的话,课程意识就很容易与课程观、课程理念等概念相混淆。教师的课程意识体现在课程目标、课程实施、课程设计、课程评价等方面,但本书所言及的课程意识则只限定在课程实施上,它存在于教师的课堂教学之中。以此而论,教师的课程意识包括以下几点:

(一)教师创生意识

教师认为,课程虽然是由课程专家、学科专家、课程审议者等设计开发而成,但教师并不是无关者,因为任何课程都需要经过教师的转化,才能最后呈现给学生。这种转化实际上是把静态的课程文本转化为动态的课程实施活动,其中不可避免地要加入教师的主观成分,如对课程目标的具体化理解,对课程内容的拓展、补充、删减甚至修改等。教师并不是扮演一个忠实地执行外在文本课程的“搬运工”,而是一个课程实施中活跃的创生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中,他已与课程融为一体。教师是以自己的全部作为课程来影响学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即课程”,或者至少是课程实施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二)学生主体意识(www.xing528.com)

它是指学生和教师一样,也要成为课程实施中的主体,“这一方面是指学生的现实生活和可能生活是课程的依据,另一方面是指发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学生创造着课程”。学生不是一张任由教师涂画的白纸,他们在接受教育过程中,会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对教学内容做出相应的反应,表现出各自的赞同、困惑、联想或创造,这在具有学生主体意识的教师看来,正是学生思维积极活动的表现。反之,如果学生“不动声色”,毫无反应,那只能说明这种教学是无效的。所以,教师会大力鼓励学生对教学内容做出反应,包括一些批判性的思考,并把它们作为课程的一部分,教师会以这些反应为基础来组织自己的教学。

(三)课程开放意识

在以往的课程实施中,教师一般是严格按计划好的课程内容执行,计划之外的因素都被认为是无关因素而尽量加以避免或排除,这种执行方式我们称为封闭的课程实施。根据耗散结构理论的阐释,一个系统如果是封闭孤立的,它最终会走向“死寂”;但如果过分开放,系统和周围没有了边界,系统也将不复存在。所以,一个具有活力的系统,它的开放和封闭程度应该达到一个合适的限度,而不能偏执一隅。同样,如果我们把课程实施看作是一个过程系统,那它就不能过于封闭,否则,教学就有陷入“僵死”的危险;而在课程开放意识中,课程实施被认为是一个信息交换的过程,教师会吸收各种计划之外的随机因素,并把它转化成合适的课程内容。教师所确定的开放限度实际上是从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出发,并不是随心所欲地进行课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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