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疑点。
某企业2013年1月1日发行4年期、年利率为13%的债券共20万元,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12%,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付息。该企业对发行债券时所发生的溢价与折价采用直线摊销法。该企业于2013年12月31日计提与发放上述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12 611.87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388.13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13 000
借:应计债券——应计利息 13 000
贷:银行存款 13 000
(2)问题。
上述问题表现在2013年12月31日所摊销的当年年初发行债券的溢价小于应摊销数。因为该债券发行价格为206 210元,所以溢价为6 210元。因为该债券的期限是4年,每年支付两次利息,所以,采用直线摊销溢价时,应是每次摊销776.25元(即6 210÷8)。而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却按388.13元摊销,故少摊了388.12元。少摊销债券溢价,即多冲减财务费用,造成该期利润总额虚减。(https://www.xing528.com)
(3)注意点。
查账人员应根据被查单位的“应付债券”账户下的“债券溢价”与“债券折价”明细账及“应付债券备查簿”所记录的债券溢价或折价的内容,运用复核法确定每次付息日应摊销的溢价或折价;然后,“应付债券”账户下的“债券溢价”、“债券折价”与“财务费用”账户下有关明细账所反映的对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金额进行对比分析,从而确定有无多摊或少摊的问题。
(4)调账。
此类问题查证后,应根据其具体形态做出正确的账务调整。如对于上述问题,可以进行如下账务调整:
借: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388.12
贷: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 388.12
然后,再按照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方法对388.12元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并作“利润分配”账户下有关明细账户的转销。由于此笔金额较小,对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对其也可以不作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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