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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创新促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互联网+”和包容性创新是本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目前,“互联网+”的衡量指标主要有互联网普及率、邮电业务总量、智能手机持有量等。由表71模型1可知,“互联网+”发展水平、包容性创新水平每提高1%,会引起协同效应上升57.53%、31.30%,且均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而四川、陕西、甘肃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缓慢,阻碍了协同效应的发挥,包容性创新水平对四川、陕西、甘肃地区的协同效应同样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包容性创新促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

协同效应就是“1+1>2”的效应,可分为外部和内部两种情况,外部协同是指一个集群中的企业由于相互协作共享业务行为和特定资源,因而将此作为一个单独运作的企业获得更高的赢利能力。安索夫在《公司战略》中把协同作为战略的四要素之一,分析了基于协同理念的战略如何可以像纽带一样把多元化的业务有机联系起来。协同效应的本质是相对于工业时代比较传统的、封闭的线性供应链管理体制而言的,整个社会用一种多角色、大规模、实时的社会化协同的方式,基于网络来创造新的价值,这就是协同效应。协同就是互动,是连接、是沟通。所有的合作基础都是基于沟通和协作,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是可以进行双向和多方互动的,这个技术打开了社会化协作的一个全新闸门。

为了分析“互联网+”与包容性创新的协同效应,我们将协同效应作为被解释变量,协同效应通过创新成本(IC)更低、创新设施(IF)更能发挥作用、创新主体(IS)更多、政府支持(GS)更有效、企业合作(CC)更广泛来表示。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统计样本的一致性,本研究将创新成本(IC)修改为创新成本降低幅度(IC),这样一来,所有变量均为正向变量。

“互联网+”和包容性创新是本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目前,“互联网+”的衡量指标主要有互联网普及率、邮电业务总量、智能手机持有量等。包容性创新仍然采用创新成本降低幅度(IC)、创新设施(IF)、创新主体(IS)、政府支持(GS)、企业合作(CC)等指标。本研究将区域人口数量、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基础设施投资额作为控制变量

本研究构建“互联网+”与包容性创新的协同效应模型基本形式为:

其中,i表示地区,t表示年份,MP表示“互联网+”与包容性创新的协同效应,ID和TI分别表示“互联网+”发展水平和包容性创新水平,itμ表示误差项,Cit表示影响协同效应的控制变量,具体选取了区域人口数量(HC)、基础设施投资额(FD)、大专以上学历人数(PS)三个变量。λ1和λ2是两个回归系数,θi表示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

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研究将2016—2018年秦巴山区6个省18市75个县区作为样本观测值。“互联网+”发展水平(ID)和包容性创新水平(TI)主要依据专家对6个省18市的打分,以甘肃省陇南市为基准分80分,按满分100分计,对其他17个地市进行比较并打分,得到评价结果。控制变量中的邮电业务总量数据来自中国交通数据库,智能手机持有量数据来自当地电信管理部门,区域人口数量、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基础设施投资额的数据来自各省市统计年鉴,采用SPSS 22.0分析软件对相关变量进行分析。

为了减少和消除原始数据的异方差优化原始数据的平稳性,对所有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本研究使用Correlated Random Effects−Hausman Test方法进行模型估计,依据F值适用固定效应模型,具体回归结果见表7−1。其中,模型1为没有加入控制变量前的模型,随后依次加入区域人口数量、基础设施投资额、大专以上学历人数3个控制变量进而产生模型2、模型3和模型4。根据面板数据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各个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F统计量检验均为通过。

表7−1 秦巴山区的数据回归结果(www.xing528.com)

注:***、**和*分别表示在1%、5% 和10%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由表7−1模型1可知,“互联网+”发展水平、包容性创新水平每提高1%,会引起协同效应上升57.53%、31.30%,且均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随着控制变量的逐渐加入,“互联网+”发展水平和包容性创新水平对协同效应的影响均呈现正向作用,但“互联网+”发展水平的影响系数缓慢下降,而包容性创新水平的影响系数显著下降。而人口数量对协同效应具有显著影响,即人口数量每提高1%,会引起地区协同效应上升,且均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基础设施投资对协同效应也呈正向作用,影响系数在22.80%~25.70%之间。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对协同效应同样具有正向效应,即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每提高1%,会引起协同效应上升17.97%,且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表7−2显示了秦巴山区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就重庆、湖北、河南地区而言,“互联网+”发展水平、包容性创新水平对协同效应均具有正向作用,且“互联网+”发展水平的影响效应大于包容性创新水平的影响效应。而四川、陕西、甘肃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缓慢,阻碍了协同效应的发挥,包容性创新水平对四川、陕西、甘肃地区的协同效应同样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这说明,就四川、陕西、甘肃地区而言,应该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努力提升“互联网+”水平,使其与制造业升级相适应。虽然我国各个区域发展水平不平衡,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与包容性创新对协同效应的发挥均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包容性创新水平,其对协同效应具有显著正向作用。

表7−2 地区对比回归结果

注:***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从区域的对比分析可知,“互联网+”和包容性创新在重庆、湖北、河南呈现出对协同效应的正向作用,而四川、陕西、甘肃等地区的情况不同,包容性创新对协同效应具有正向作用,但“互联网+”对协同效应具有反向作用。这说明四川、陕西、甘肃的“互联网+”发展水平显著落后于重庆、湖北、河南地区,阻碍了协同效应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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