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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案件性质的定性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案件的定性就是受诉法院对案件事实性质的认定,关涉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法律适用及案件的审理结果。受案法院分析案件所涉的两个侵权行为地,认为印第安纳州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适用了印第安纳州法律,支持了塞浦路斯共和国追索流失文物的诉讼请求。跨国海外文物追索诉讼中,案件性质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追索文物的成败。

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案件性质的定性

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案件的定性就是受诉法院对案件事实性质的认定,关涉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法律适用及案件的审理结果。跨国文物追索诉讼性质界定有两种:财产权纠纷和侵权纠纷。

(一)流失文物追索案件性质为财产权纠纷

文物追索诉讼的难点在于平衡原始所有人与现持有人之间的利益,解决双方诉争文物所有权的归属。在文物追索实践中,多数国家定性文物追索纠纷为财产权争议,适用物权法律适用规范援引准据法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耶路撒冷希腊东正教教会诉佳士得拍卖行案[Autocephalous Greek-Orthodox Church of Cyprus v.Goldberg & Feldman Fine Arts,Inc.,917 F.2d 78 (7th Cir.1990)];德威尔斯诉巴尔丁格案[DeWeerth v.Baldinger,836 F.2d 03(2d Cir.1987)];阿布格基金会、日内瓦市诉Y女士和Z女士一案[Fondation Abegg et Ville de Genève contre Mmes Y.et Z.(Cour de cassation française,15 avril 988)];所罗门·古德海姆基金会诉卢贝尔案[Solomon R.Guggenheim Found.v.Lubell,77 N.Y.2d 11,569 N.E.2d 26 (1991)]均采用这种定性。理论界赞同这种定性,认为“将原始所有人和善意持有人之间的争议识别为财产权问题更为合理和可行,可以最大可能地保证判决结果的一致性,同时也有利于被盗文物的成功追索,实现文物资源国的对文物的保护”。[61]

(二)流失文物追索案件性质为侵权纠纷

少数国家定性文物所有权归属案件为侵权案件。在查理斯诉欧柏林大学案(Charash v.Oberlin College)中,原告查理斯主张唐纳德·多尔偷了她的艺术品,认为转让艺术品的行为发生在纽约。被告欧柏林大学主张争议的艺术品系海瑟赠与多尔的。查理斯向俄亥俄州北区法院提起确认权利转让之诉,受案法院识别案件为侵权纠纷,适用了俄亥俄州法。塞浦路斯希腊东正教教会及塞浦路斯共和国诉金伯格、费尔德曼艺术品公司及派格·金伯格案(Autocephalous(www.xing528.com)

Greek-Orthodox Church of Cyprus v.Goldberg & Feldman Fine Arts)[62]

中,法院也定性案件为侵权,认为根据“印第安纳州的法律,动产恢复之诉在所有相关方面都等同于侵占性侵权之诉(Conversion)”,[63]可以根据侵权法律适用规范确定准据法。根据印第安纳州的法律适用规则,侵权之诉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但侵权行为地同时应与本案具有最密切联系。受案法院分析案件所涉的两个侵权行为地,认为印第安纳州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适用了印第安纳州法律,支持了塞浦路斯共和国追索流失文物的诉讼请求

定性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案件为侵权案件并非国际社会的共识,持不同意见的学者认为定性此类案件为侵权可能会出现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侵权行为地有时可能无法确认;二是侵权行为地在某些案件中具有偶然性;三是在被盗文物的跨国流转中,可能出现多个侵权行为地。“定性为侵权争议可能会因为适用不同侵权行为地法律导致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一致”[64]。定性关系案件的法律适用,案件性质不同,确定的法律适用规则与准据法也就不同。动产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确定准据法,侵权纠纷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原则确定准据法,或者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跨国海外文物追索诉讼中,案件性质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追索文物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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