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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知识产权基础及申请权利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发明人的权利①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④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国防知识产权基础及申请权利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细则》第十三条)

《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注意发明人和设计人的概念中: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课题组、公司等单位或其他组织。

②判断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标准是其是否为发明创造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组织者、出资人、提供场所及设备者、辅助人员,都不是发明人。

③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剥夺政治权利人、精神病人、服刑犯人等都可以作为发明人。

(二)发明人的权利(www.xing528.com)

署名权(《专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②公开或不公开姓名的权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2节):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公开或者不公开自己姓名的权利。

③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法》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④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专利法》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需要注意,发明人没有实施专利的权利;发生侵权行为时,发明人也没有起诉侵权行为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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