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防知识产权申请:独立权利和从属权利

国防知识产权申请:独立权利和从属权利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小可爱 版权反馈
【摘要】: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落入其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二)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格式。分析: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主题名称不一致,不符合《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权利要求9用“任何一项”引用在先的权利要求,也符合规定。

(一)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划分(《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2节)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至少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还可以包括从属权利要求。

1.独立权利要求

技术内容上,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需的必要技术特征。

一件申请至少具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多个技术主题的申请,还可以有并列独立权利要求。

2.从属权利要求

一份权利要求书中具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如果其中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在技术内容上,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做进一步的限定。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为解决技术问题的最基本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最大。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落入其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二)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格式。即在撰写形式上,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两个部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①前序部分:写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②特征部分:通常以“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开始,写明发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一起构成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

【例6.2】

一种便携牙刷,具有刷柄和刷头,其特征在于:刷头和刷柄通过活动连接装置连接。

(三)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2节)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也包括两个部分: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①引用部分,应当写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②限定部分,紧接在该引用部分之后,通常以“其特征是……”开始,然后写明发明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进一步限定。

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进行进一步限定,也可以对前序部分的特征进行进一步限定。

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引用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

【例6.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牙刷,其特征在于:握柄的上壁有一个容纳刷毛的空腔。限定部分是增加技术特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牙刷,其特征在于:活动连接装置是连接轴。限定部分是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

(四)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规则(《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1.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应当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主题一致

【例6.4】

以下从属权利要求哪些存在撰写错误?

权利要求1:一种半导体器件,包括A、B和C。

权利要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导体器件的A,其特征在于,还包括D。

分析:

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主题名称不一致,不符合《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其前面的权利要求,不能引用在其后面的权利要求。(https://www.xing528.com)

3.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择一引用(《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被称为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即只能用“或”及其等同语,不得用“和”及其等同语。

【例6.5】

以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是否正确?

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牙刷……

权利要求9:根据权利要求4~7中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牙刷……

分析:

权利要求3、9都是多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3用“或”引用在先的权利要求,符合引用规定。

权利要求9用“任何一项”引用在先的权利要求,也符合规定。

4.禁止多项引多项(《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基础,即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引用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例6.6】

以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是否正确?

权利要求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牙刷,其特征在于:……

权利要求5:如前述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便携牙刷,其特征在于:……

分析:

权利要求4本身是多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5也是多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5引用了权利要求4,属于多项权利要求引多项权利要求,不符合规定。

5.不允许写成保护范围从宽至窄的多个独立权利要求(《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一项发明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且写在同一发明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不允许写成保护范围从宽至窄的多个独立权利要求。

【例6.7】

权利要求1:一种手机,包括A,特征在于B。

权利要求2:一种手机,包括A,特征在于B+C。

权利要求3:一种手机,包括A,特征在于B+C+D。

分析:

权利要求2、3包含了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应当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

写为保护范围从宽到窄的多个独立权利要求,会造成权利要求不简明。

(五)权利要求的其他格式要求(《细则》第十九条)

①权利要求书有一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②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

③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

④除绝对必要外,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

⑤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这些标记应当用括号括起来,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面。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