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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外交流与合作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成立“武汉·中国光谷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这一光谷首个由中外机构联合发起成立的产业合作组织,以搭建推进贸易交流与合作平台。本条第2款规定示范区的区域合作。湖北国家级高新区达到7家,总数跃居中部第一。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外交流与合作

【原文】示范区应当根据区内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科技园区、跨国公司的交流合作,推动人才交流、协同创新和产业合作。

鼓励支持示范区与其他区域、城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产业园区,加强产业分工和协作,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

【释义】本条是关于示范区对外交流的规定。

本条第1款规定示范区与其他科技园区、跨国公司的交流。

本款所指协同创新,是指示范区通过不同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形成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而实现深度合作,推动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具有影响力的高科技产业中心与创新中心。(www.xing528.com)

依照《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扩大开放支持办法(试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扩大开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基本精神,目前示范区内较为突出的交流促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深化武汉与芝加哥光谷硅谷的“双城双谷”合作;(2)加快建设中美科技园、中以加速器等国家化服务平台;(3)同俄罗斯莫斯科绿城开发区、土耳其爱琴海自贸区等园区开展深入合作,签订合作协议;(4)定期举办由国家九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暨论坛。(5)成立“武汉·中国光谷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这一光谷首个由中外机构联合发起成立的产业合作组织,以搭建推进贸易交流与合作平台。(6)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自2001年起联合在示范区定期举办“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成果报告暨高新技术洽谈会”(简称“华创会”),以引进国外高新技术、高层次人才、海外华资和促进湖北的对外交流为主,成为湖北省国家级的国际交流的知名品牌活动。

本条第2款规定示范区的区域合作。

本款所指产业园区共建,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园区,在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指导下,旨在实现协调发展、协作共赢和推动产业渐次转型而形成的一种跨区域经济合作。

本款与其他区域、城市建立合作园区的规定,主要借鉴了北京中关村“一区十六园”、上海张江“一区十八园”的成功经验。依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市级统筹、园区主导的原则,2015年7月武汉市开启了“五区七园”项目,确定7家在武汉市符合《条例》规定的试点共建园区,即武汉市江岸区的黄浦科技园、岱家山科技创业城;江汉区的江汉经济开发区、华中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洪山区的南湖创意产业园;东西湖区的海峡高新园;江夏区的庙山园。同时,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10多所高校相继出台措施与示范区产业政策相对接,建立科技产业园区。湖北省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构建资源共享、空间互补、协调发展的“一区多园”格局,先后支持示范区和鄂州孝感、咸宁、黄石、黄冈、仙桃等市开展产业对接,启动建设了“中国光谷葛店激光产业园”、“中国光谷孝感产业园”等23个光谷“园外园”。湖北国家级高新区达到7家,总数跃居中部第一。此外,为贯彻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长江流域园区合作,发挥国家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2015年10月示范区同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两江新区、南京高新区、合肥高新区共同发起成立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为进一步加强园区交流合作和区域协同创新提供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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