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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所得的纳税筹划方法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财产转让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二)财产转让所得的纳税筹划思路目前,一些省级地方税务局对住房转让所得按征收率1%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财产转让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2.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依20%的税率按次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二)财产转让所得的纳税筹划思路

目前,一些省级地方税务局对住房转让所得按征收率1%计征个人所得税。假设房屋销售价为M,可减除财产原值、合理费用、税金等为N,则住房转让所得按税率纳税为(M-N)×20%,按征收率纳税为M×1%。当(M-N)×20%>M×1%时,(MN)/M>5%。(www.xing528.com)

也就是说,当(M—N)/M>5%时,按征收率纳税较为合算。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房价上涨,二手房的增值远大于5%。根据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的规定,可以减除的合理费用中,装修费用有最高扣除限额,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为房屋原值的10%。如果房产购进时,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另一方面,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其他费用和税金也未必都保留了凭据,所以通常扣除额会很少,因此按核定征收率缴税会相对合算。

【案例6-17】 假设某人出售一套房产,成交价为100万元,6年前购进价为50万元。装修费3万元,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税金等其他可减除项目,能找到凭据的只有1万元。共计减除4万元。该纳税人按哪种计税方式纳税能节税

筹划分析

方案一:如果按转让财产所得税率20%计算,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50-4)万元×20%=9.2万元

方案二:如果按1%纳税,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万元×1%=1万元

显然,方案二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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