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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主要内容:中国经济行政法治与国际化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规定自动许可证手续的施行不得对属于自动许可范围的货物形成限制作用。

《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主要内容:中国经济行政法治与国际化

进口许可证制度可能会导致贸易扭曲,但在目前阶段,许可证制度还是为某些目的所必须的手段,像烟草军火之类的商品进口必须实施特别许可,而出于贸易统计目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也是需要的。不适当运用进口许可证程序才会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对进口许可证的态度不是禁止性的,而是规范性的,其目的是“简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各项行政管理手续及做法,并使具有透明度,以保证公正平等地运用和行使这类手续及做法”,防止进口许可证程序本身对国际贸易造成额外的障碍

1.总则

首先,进口许可证定义为“为实施进口许可证制度而采用的行政管理手续”。其次,规定各成员的许可证手续应遵循以下规则:①适中平等原则。进口许可证手续中各项规则在适用时应当不偏不倚,并且应当以公正平等的方式施行。应当向已持有进口许可证的货物进口商提供其必需的外汇,在同样基础上,也应当向无须申领许可证的进口商提供用于支付进口货物所需的外汇;②简化原则。申请表格和申请展期的表格如若适用,应尽可能简化;申请手续和申请展期的手续如若适用,应尽可能简化;③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应将有关呈交许可申请书的手续、申请许可证的手续、产品清单及其相关的一切例外、废除或更改的内容,以可使各成员政府及贸易商熟悉了解的方式公布,而且要在有关规则生效前21天公布。公布条文内容的内容同时送交秘书处。

2.自动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规定自动许可证手续的施行不得对属于自动许可范围的货物形成限制作用。在发放自动进口许可证过程中,还要求各成员:①凡符合进口成员法定要求,而又从事于应领取自动许可证之产品进口业务的任何个人、企业和机构,均有资格申请和取得进口许可证;②在货物结关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内,均可呈交许可证申请;③凡呈交的许可证内容正确且手续齐备的,可当即批准,或在行政管理的可行期限内予以批准,但此期限以10个工作日为限。(www.xing528.com)

3.非自动进口许可证

非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质是实施配额等进口数量限制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规定除了实行许可限制本身所造成的影响外,非自动许可证不应对进口货物限制和贸易扭曲作用。同时要求成员以透明和可预见的方式进行。当签发许可证是出于实施数量限制以外的目的时,成员中的任何一方应向其他成员及其贸易商公布充分的资料,以使他们了解情况,这些资料包括实施配额的数量或价值总额、配额的终止日期及其他任何变动情况、配额的供应国等。此外,凡符合进口国条件的任何个人、企业和机构,进口国不得实行歧视待遇,应给予申请和获取许可证的平等资格。对于申请未被批准者,申请人可要求知道理由,并可按进口国成员一方国内立法或诉讼程序有权要求上诉或要求复查。

4.对进口许可证制度的管理

《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规定设立由各成员代表组成的进口许可证委员会,为各成员就该协议的有关事项提供磋商的机会。各成员制定申请许可证的手续或者对手续作出任何变动,应当在60天内将公布的这些内容通知委员会。委员会对本协议中的逐项目标,以及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在必要时进行复查,而且至少每两年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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