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我国显性债务状况及策略研究

我国显性债务状况及策略研究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以前,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显性债务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43号文之后,财政部又出了351号文,对2014年12月31日前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截至2014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到15.4万亿元。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2 592亿元,其中,以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地方政府债务为180 027亿元,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政府债务为2 565亿元。

我国显性债务状况及策略研究

2015年以前,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然而政府作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负担着社会服务的供给,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必须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要建设,则需要庞大的资金。因此,为了满足这种庞大的资本性支出,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借道融资平台公司、事业单位等非正规渠道进行建设融资。

2014年新《预算法》的修订放开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权利。随后,国务院发布了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财政部发布了351号文《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以下简称“351号文”)等文件,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新老划断,并对2014年之前发生的债务进行甄别清理,如此一来,我国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机制便得以确立,地方政府唯一的举债途径就是通过地方政府债券。从2015年开始,地方政府债务进入了一个全新的规范阶段。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显性债务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43号文之后,财政部又出了351号文,对2014年12月31日前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截至2014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达到15.4万亿元。财政部对2015年之前产生的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后通过采用过去3年时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来置换,这说明被置换的地方政府债务已被官方正式承认。二是2009—2014年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6万亿。三是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自主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所形成的债务。自2015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迅猛发展,到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券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第一大债券品种,远超过了政策性金融债券。2015—2018年,我国地方政府前三季度发行的债券金额分别为38 350.62亿元、60 458.40亿元、43 580.94亿元和37 993.83亿元,发行只数分别为1 035只、1 159只、1 134只和794只。(www.xing528.com)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截至2017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4 706亿元,其中,以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地方政府债务为147 448亿元,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地方债务为17 258亿元。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2 592亿元,其中,以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地方政府债务为180 027亿元,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政府债务为2 565亿元。从总体上来看,自43号文发布以及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得到了显著的控制,总体规模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无论从政府债务负债率还是债务率来看,整体都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截至2017年底,地方政府负债率为19.91%,债务率为71.26%,相比2016年有所下降。[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