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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建设发展公司问题分析及原因研究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当前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是市场化水平低下,政府在平台运作的参与度较高,导致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缺少话语权和决策权。总而言之,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化经营存在缺陷。

庐陵建设发展公司问题分析及原因研究

1.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获取的相关资料以及前文对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它对当地经济建设起到促进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化水平低下。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吉安高新区的投融资平台,包装项目进行融资,是当地政府的一个融资工具,但它并不是真正的项目经营主体,且整体实力不强。其平台公司与吉安市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由政府划拨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成立的,由于缺乏严格的运行体制和系统,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

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当前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是市场化水平低下,政府在平台运作的参与度较高,导致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缺少话语权决策权。再加上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没有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其设立和运作都不够规范,所以,其资产总量过小。由于缺乏实质性的资产,对后续融资项目可用来抵押或担保的资产更是微乎其微,另外,想通过发行债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的做法也尚不成熟。因为公司的经营业务受到限制,没有实现走市场化的道路,最终导致企业的发展升级和回收效益没有得到体现。总而言之,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化经营存在缺陷。

(2)融资渠道单一。

融资渠道一般分为两部分: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内源融资,顾名思义,就是内部积累的资金和筹资金。而外源融资是指除企业本身以外筹集到的资金,如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发行股票等,它可以是直接融资,也可以是间接融资。在调研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现状时发现,近几年的贷款来源分别是华夏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赣州银行和九江银行等商业银行。由此可知,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仍旧是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这种单一、有限的融资形式,不通畅的融资渠道,往往会增加吉安高新区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而贷款期限过长也会导致投融资平台的经营出现偏差;再加上外源融资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通常需要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做抵押,或在借款时需要担保,这加大了融资的困难,阻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选择融资方式的时候,要直接获得融资资金是相对困难的,因而间接融资,例如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成为了人们的首选,同时,还有借助“财园信贷通”“担保贷”和“助保贷”等其他融资方式。“财园信贷通”这一融资方式,是为加强政府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力度,贷款风险金由财政部和吉安高新区共同承担,并获得一年期以内、500万元以下的融入资金。但众所周知,此类融资方式是追求回报收益的,获得园区内融资项目的数量也是有限的。

(3)投融资平台信息透明度低。

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和损益情况等基本经营状况对社会公众特别是债权人是非常重要的,因而他们迫切希望这些信息被规范化公开。但是,目前我国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部门发布官方统一、权威的数据,使各地方政府及其投融资平台贷款融资规模和负债的相关数据很难获得,即便存在个别资料,实际上也只是部分研究机构或学者自己统计的结果,并不具备说服力。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息不透明的现象由来已久。除此之外,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不是一家上市公司,它没有义务对外公布具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再加上其自身缺乏主动披露信息的意识,非公司人员基本无法及时了解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真实运作情况。

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于信息不透明的制度下。首先,这会造成诸多违法违规的操作。其次,因为外界人员无法知道其真实的经营情况,大部分重要信息又被隐藏起来,因而商业银行难以对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使得借款人利益受损,甚至可能威胁到整个借款体系。最后,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管机构,因而对债务方面的监管并不能全面到位,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负债状况和担保情况又无法被全面、真实的掌控,这就导致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举债行为不受约束,即造成盲目融资,不断增加自身债务的现象。

(4)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

吉安市虽然被誉为“旅游胜地、投资福地、发展高地”,但是与江西省省会城市南昌或是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某些方面依然存在差距,它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大部分高校毕业人才都会选择去往外地求职。另外,对于新型投资方式如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中期票据以及集合债券等融资方式,吉安高新区企业的相关人员对它们的了解微乎其微,所以仍然不被投融资平台公司采用。同时,企业处于错综复杂的融资大环境中,许多问题都将会暴露无遗,并且高新区内的相关服务并不多见,也导致企业产生认知偏差,使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难以实现。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公司需要有懂金融、会管理的专业人员加入,然而,当时的情况事与愿违,除了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之外,大部分在岗职员缺乏解决更专业、深层次问题的能力。

2.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策环境的约束。

在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下,我国面临更加严峻的经济治理环境。政府性债务的主要举债方式是通过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公司。虽然这些举借方式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政府政策的约束,投融资平台的业务展开和投融资行为受到限制,这也抑制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相关重要政策汇总详见表8-15。(www.xing528.com)

表8-15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与发展相关重要政策

续表

(1)43号文等文件。

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和《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规的颁布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融资行为将会变得困难,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当然也受到这一系列政策的影响,这减缓了平台公司的发展和扩张。43号文中限定了政府和投融资平台的职责,融资平台不得新增政府投资,同时明确了只有政府债券、PPP和规范的或有债务这三种融资渠道。自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政府债务与新增债务的分离阻碍了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渠道,投融资平台公司也面临急待解决的转型问题。《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中限制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并且明确取消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然而,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转变为一般性国有企业的过程中,现有的资产和业务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政策,一方面,是要化解债务危机、减少地方债务风险,规范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另一方面,却加大了当前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难度,这必然使其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和投资方向受到影响,迫使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创新性思考,在储备好原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思考如何能够深入挖掘开发出新的融资渠道。

(2)财政部50号文等文件。

2017年4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和5月出台的《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以下简称“87号文”)中,表明了监管高层开始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管理,以便更好地化解地方政府或有负债风险。在2018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要求严格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规模必然产生显著影响,融资总量受到控制,商业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规模也将受到一定的冲击,甚至会发生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展空间和未来业务范围紧缩的现象。如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能及时转型发展,并在融资模式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势必会遭到重创,最后退出历史舞台。

财政部颁布的50号文和87号文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影响是最大的。单一的抵押贷款远远满足不了吉安高新区建设的需要,资金链断裂的同时又缺乏自身的造血功能,尤其是财政部的50号文、87号文的陆续出台致使投融资平台公司既难以得到吉安市政府的担保,又无法与政府签署购买服务合同进行抵押融资,纯融资平台的建设公司最终的结果就是被彻底堵住了举债渠道。而23号文从国有金融机构方约束资金端的方面出发,加大了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的资金链压力,地方政府又因传统模式资金来源受限,促使其加快投融资模式改革的步伐。

(3)功能定位模糊。

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虽然起步较早,但是没有及时地进行改革与发展,导致如今投融资平台的规模较小,自身定位与发展目标之间存在偏差。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当地政府国有资产运营企业,应从企业层面出发,承担不同行业和不同层级的投融资功能。但在调研中发现,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业务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一传统业务定位在未来投融资平台的转型与发展中是行不通的,并且在实际运作中,由于政府的过多干预,最终难以区分它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的市场化主体。

首先,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偿债机制缺乏基本的规划,在开展多元化业务方面无法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其次,在公司基本职能中,它实际上常常与多个主管部门的部分职能发生冲突,导致同一个项目工程有多方参与、多头管理的现象发生,会产生因涉及各个部门利益而难以全面协调的问题,所以投融资平台公司难以完全履行政府授权的相关功能。最后,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既没有明确其经营目标、发展模式和融资渠道,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时,也没有对平台公司的总体负债规模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划安排,这造成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常常发生错位或缺位的现象,其负债数量也在逐年递增。因此,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若无法准确定位并行使自身的管理功能,不仅会限制当地政府融资体制的改革进程,而且会阻碍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朝着市场化转型的道路前行。

(4)管理体制不健全。

吉安高新区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在促进吉安市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调控作用,特别是在管理体制上要受到高度重视。公司内部长期处于松散的管理体制下,如果不能做到及时控制和防范,在投融资过程中就容易做出错误的决策,并且无法正确了解市场需求,也将会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效果,甚至危害到地方经济的稳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参与人员看,在投融资平台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通常是政府官员,专业的、专门的人才不能到平台中发挥自身优势。二是在融资决策中,没有体现出投融资平台的市场化主导方向,一系列的规划布局充满浓重的行政色彩。三是在项目融资的过程中,往往没有考虑到融资平台是否愿意、是否有能力承担项目融资,只是单纯依靠政府建设的重点项目来确定它的可行性,没有像普通企业完全参与市场竞争,缺乏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四是从公司的职能来看,江西庐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能是融资,即替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公司整体的市场化运作和经营权都必须经过政府领导同意,有时因为政府的换届,制定好的战略有可能被推翻,体现了明显的“政企不分明”现象,与内部管控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基于此,公司很少考虑运营和发展问题,至今仍缺乏系统的管理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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