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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人系列案:专利无效程序与维权实例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利无效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伴生品,在大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方一般都选择以专利无效的方式作为一种对抗手段。惠人系列案因涉及上百起专利维权案件,涉案专利ZL200780001269.X被提起了多次无效程序。

惠人系列案:专利无效程序与维权实例

专利无效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伴生品,在大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方一般都选择以专利无效的方式作为一种对抗手段。

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第26条第3款、第4款,第33条或者《专利法》第2条、第13条第1款、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5条、第25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本章以惠人系列案中的专利无效程序为例,讲解专利无效的应对。惠人系列案因涉及上百起专利维权案件,涉案专利ZL200780001269.X被提起了多次无效程序。涉案专利除卞小磊外又分别被苏州爱洁雅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杭州乐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胡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广东艾诗凯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喜来敦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麦尔电器有限公司、东莞市和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嘉壕实业有限公司发起11次专利无效程序,其中包括苏州爱洁雅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杭州乐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胡雷、佛山市麦尔电器有限公司、东莞市和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嘉壕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发起的7次专利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维持涉案专利权全部有效;其余4次专利无效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了无效申请而结案。(www.xing528.com)

本案在起诉之前进行了详细的专利稳定性分析,现结合7个无效决定书再做进一步的分析,其中青岛澳柯玛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第2783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以“对已作出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权,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和审理”;佛山市麦尔电器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嘉壕实业有限公司以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提起专利无效程序,但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比文件,在此不再做进一步分析;东莞市和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提起无效程序,属于无效请求人没有理清《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的含义,在此不再做进一步分析。下面仅就苏州爱洁雅电器有限公司、杭州乐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胡雷提起的无效宣告做以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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