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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廉政公署与审计署探讨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香港政府委任了社会各界贤达组成四个委员会对廉政公署的工作进行监督,委员会的主席由非官方人士担任。作为专门的反贪污机构,廉政公署的主要职责是对贪污腐败案件的调查、预防和教育。为了保证廉政公署办案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工作积极性,廉政公署处于独特的、超然的地位。立法会有以立法方式赋予或者撤销廉政公署的权力。香港审计署是香港专门的财政监督与控制机构,同廉政公署一样,直接隶属于香港行政长官。

治理商业贿赂:廉政公署与审计署探讨

香港廉政机构早期为反贪污办公室,而英籍总警司葛柏(Peter Godber)的重大贪污腐败案,催生了廉政公署的诞生。[5]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简称ICAC),全称是“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1974年2月15日组建。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于所有的政府机关的反贪机构,其首长廉政专员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长负责,也仅仅向他负责。香港政府委任了社会各界贤达组成四个委员会对廉政公署的工作进行监督,委员会的主席由非官方人士担任。作为专门的反贪污机构,廉政公署的主要职责是对贪污腐败案件的调查、预防和教育。具体工作由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来完成。调查处理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私人部门。廉政公署能取得今天的成绩,主要得益于:首先,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廉政公署机构,都有较大的独立性。廉政公署只接受行政长官领导,不属于公务员体系,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支配。为了保证廉政公署办案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工作积极性,廉政公署处于独特的、超然的地位。不仅法律赋予其广泛的权力,办案经费上也有保障。其次,注重对廉政公署的制约。廉政公署的工作由四个独立咨询委员会严密监察,其成员来自社会知名人士,并由非官方人员出任主席。廉政公署须定期向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汇报工作,廉政专员超越权限或者滥用权力,行政长官随时可以予以罢免。由其侦查结束的案件,均由律政司决定是否检控;廉政公署在行使某些权力(如扣留旅行证件)时,须事前获得法院的许可;廉政专员和处长级人员须出席立法会会议,回答议员的提问。立法会有以立法方式赋予或者撤销廉政公署的权力。

香港审计署是香港专门的财政监督与控制机构,同廉政公署一样,直接隶属于香港行政长官。审计署长由行政长官任命,若无特殊情况,可任职到退休年龄,其薪俸公开。根据《审计条例》,审计署长无须听命于其他人士或者机构,直接对行政长官和立法局负责,每年向立法局主席呈交审计报告。为确保对政府财物实行有效监督,防止贪污腐败行为,审计署拥有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广泛的权力,如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供账目文件、要求得到相关说明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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