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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与实务解答:居民个人劳务报酬计算?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导读2019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对向居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结束后,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按综合所得计税。

个人所得税改革与实务解答:居民个人劳务报酬计算?

导 读

2019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对向居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结束后,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按综合所得计税。

这一新规,让很多拿劳务报酬的人不知如何计税,是否要到税务部门开具劳务发票?如何开?于是本书就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1.哪些日常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某项劳务取得的收入,其和工资、薪金所得最大的区别是不存在雇佣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比如,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大学教师到校外讲学、老中医到多个医院坐诊、外卖小哥送外卖、滴滴司机送客等取得的所得可以按劳务报酬计算。

2.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交纳哪些税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需要向单位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交纳增值税附加税及由单位每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的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①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②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为300~500元(含本数)。

在实际执行中,代开个人劳务发票,一般按次执行,500元以内免征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月收入不超过100,000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税。

3.开具劳务报酬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

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在税务局大厅填写的“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有的地区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付款证明(以每个地方税务局的要求为准)。(www.xing528.com)

【例6】 小C是上海市的一名大学老师,每月工资、薪金所得为8000元,业佘时间在一家单位做咨询服务,每月取得咨询收入10,000元。父母已满60周岁,赡养老人支出可每月税前扣除2000元。小C就兼职收入每个月应预缴多少税?(不考虑公积金和社保)

分析:

(1)小C每月取得的咨询收入属于个人独立从事某项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只能在次年3-6月汇缴清缴时办理扣除。

(3)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小C每月从上述单位取得的咨询收入10,000元,需要向单位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交纳增值税、附加税及由单位每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过程如下:

每月应交增值税=10,000/(1+3%)×3%≈291.26(元);

不含税收入=10,000-291.26=9708.74(元);

应交城建税=291.26×7%≈20.39(元);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月收入不超过100,000元,免征;

每月预缴个人所得税=9708.74×(1-20%)×20%≈1553.40(元)。

注意:小C年末必须将其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综合所得计算年度应纳税额,迸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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