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税总函〔2018〕484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www.xing528.com)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1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87号.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1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www.cicpa.org.cn/.
[16]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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