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时代的美国没有任何证券交易所,因为证券非常少。就外国证券而言,仅很少的富裕人士拥有英国证券。如独立后美国第一家商业银行北美银行(Bank of North America)的总裁托马斯·惠灵(Thomas Willing)的父亲查尔斯·惠灵(Charles Willing)就拥有英格兰银行的股票,18世纪60年代初宾西法尼亚殖民地议会的发言人也拥有相当数量的英国长期债券,宾西法尼亚殖民地当局自己也拥有一些英国国债。
虽然殖民地本身也发行一些证券,不过发行量很小,而且这些证券的交易量也很小或根本没有交易。18世纪50年代麻萨诸塞和马里兰殖民地当局曾发行了数量不大的债券。宾西法尼亚殖民地当局1757年的《印第安人贸易法案》(The Indian Trade Bill)授权托马斯·惠灵进入私人资本市场借款最多4000英镑为公共事业融资,期限5年,利率6%。此后又有多笔类似的发行。这些债券的本金用税收偿还,期限通常是5~10年,每年支付6%的利息。前30笔这种债券发行中,11笔至少转手一次,5笔各转手3次。
殖民地时期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股票,股份公司很少而且几乎不存在公司证券。为了弥补可靠的投资证券的不足,殖民地的一些生意人发行私人证券,即他们自己的债券和本票,以实际地产和易于确定价值的财产为担保。这些私人证券也有利息,可以买卖,可以用于贷款质押,但其价值和流动性取决于发行人和背书人的声望。由于具有足够财富和声望保持个人证券高流动性的人相对较少,私人证券的流动性很低。(https://www.xing528.com)
几乎每个殖民地都有很原始的银行机构,这些早期的银行只是发行短期信用券的机构,与现代意义上的银行相距甚远。麻萨诸塞殖民地早在1671年就有建立银行的尝试,其第一家有一定重要性并实际经营的银行于1733年成立。这家银行类似于典当行,由一群波士顿的商人成立,他们想要阻止严重贬值的罗德岛信用券在麻萨诸塞流通,发行了11000英镑可以兑现白银的银行券。1740年麻萨诸塞土地银行(Massachusetts Land Bank)成立,其资本金为15000英镑,认购者得到银行券,以3%的利率抵押土地,本金每年偿还5%,用银行券、制成品或农产品偿还。麻萨诸塞土地银行的寿命很短,1741年英国政府通过法律要求股东个人对其公司的债务负责,使所有的土地银行都无法再生存下去。
与麻萨诸塞的试验截然不同,宾西法尼亚土地银行(Pennsylvania Land Bank)是一家公共银行,提供了稳定而且充足的通货。这家银行于1723年成立后以土地为抵押放贷银行券,土地抵押贷款的利率为5%,放贷额最高为土地价值的50%。这家银行的银行券总发行量最初限制为15000英镑,后提高到45000英镑,对单个人的贷款不超过10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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