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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银行:美国第一家商业银行的建立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1784年开业到1791年正式获得牌照期间,纽约银行是纽约州唯一的银行。州立法机构基于银行能促进公共利益而给予由商人出资成立的银行许可。二是州当局要求获得红利支付来换取发放或更新银行牌照,也有助于改善其财政状况。1811年当时的财政部长加勒廷在向国会的报告中指出,美国的银行体系已经牢固确立。

纽约银行:美国第一家商业银行的建立

美国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北美银行(Bank of North America)。曾任邦联金融总监的莫利斯于1781年向邦联国会提议成立一家存款、贴现和发行的银行,1781年12月邦联国会为北美银行颁发了牌照,第二年1月银行在费城开业。

北美银行的首任总裁是莫利斯的商业伙伴托马斯·威灵,在他的领导下这家银行的经营比较保守。北美银行开业后就发行自己的银行券,这是美国第一种可以兑换为金币纸币。不过,北美银行在开始运营时金币很少,早期发行的票券都是以10%到15%的折扣流通,但莫利斯很快就将其拉回平价。这家银行还向政府贷款并充当政府的财政代理,在其经营的前3年里向邦联贷款超过125万美元。到1783年,北美银行有700名客户,其每周的收付额达到100万美元。由于北美银行在发行银行券时试图限制其他银行券的流通,而且拒绝接受宾西法尼亚商会(Pennsylvania Assembly)的未偿付信用券,宾州立法当局在1785年拒绝向北美银行发放牌照,造成其股票的价值较平价下跌6%,其现金账户金额从大约5900万美元减少到3700万美元。最后由于北美银行在1786年获得了特拉华州的牌照并威胁要搬到那里,宾州立法当局才同意给它重发牌照。

18世纪80年代,在政治人士主要是农场主出身的美国,银行是有争议的机构。这些政治人士认为银行是精英、特权者的机构,由商人建立也是为了商人的利益,是对各州不兑换纸币旧秩序的一种威胁。因此,在北美银行成立到合众国银行成立这段时期美国仅有两家银行成立。1782年麻萨诸塞州立法当局准予成立银行,1784年麻省银行(Massachusetts Bank)成立,后改名为波士顿银行。这家银行在1990年濒临倒闭,1999年被舰队银行(Fleet National Bank)接管。美国保留原始名称至21世纪且历史最悠久的银行是纽约银行(Bank of New York)。这家银行于1784年开始在纽约经营,1791年才获得纽约州颁发的牌照。根据由汉密尔顿起草的银行章程,纽约银行股东的责任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而且银行的股票可以转让,其股票的持有者包括华盛顿富兰克林、莫利斯等当时的显赫人物。纽约银行兑付类似现时支票票据,发行外观类似现代美元的银行券。从1784年开业到1791年正式获得牌照期间,纽约银行是纽约州唯一的银行。

进入18世纪90年代,在汉密尔顿说服华盛顿总统由国会颁发牌照成立合众国银行不违宪后,各州出于利用银行促进公共利益与获得新收入来源的考虑,对建立银行的态度有所转变,开始颁发州银行牌照成立州银行。

合众国宪法通过后,各州当局失去了货币发行权,而当时美国并无全国统一的货币,而且铸币匮乏,缺少信贷供给,严重影响各州的社会经济发展与民众生活。因此需要有银行发放贷款、接受和转移存款、为社区提供可兑换为铸币的银行券货币等等,以促进公共利益。州立法机构基于银行能促进公共利益而给予由商人出资成立的银行许可。为了用垄断特权换取对公共利益某些方面的促进,州立法机构给每个城镇只颁发一个银行许可,强化银行的公共设施概念。

在合众国宪法通过之前,各州具有完全的税收权力,包括对来自其他州和外国的进口品征税。联邦宪法取消、限制了州的许多权力,将进口税征收权转到了联邦政府,还给予联邦国会货币控制权,取消了各州自1690年以来发行信用券与其他不兑换纸币的权力。虽然联邦政府承担了各州的独立战争债务,从而减轻了州的财务负担,但是州当局的公共支出不断增加而收入难以增加,急需找到新的收入来源。州立法当局发现由于银行在当地的垄断性,其私人拥有者的利润非常高,这对面临着财政收入不足的各州是一个很好的增收来源。于是各州当局就通过发放银行牌照换取某些价值回报来满足多种利益诉求。

州当局索取价值回报有若干种直接方式。一是州当局要求获得认购银行股份的权利,用从银行得到的贷款支付。由于红利高于贷款利息,州能获得利润以保持低税收。二是州当局要求获得红利支付来换取发放或更新银行牌照,也有助于改善其财政状况。三是州当局对银行征收特别税。四是作为发放银行许可的回报,从银行得到条件优惠的近似永久性的贷款。许多州从银行得到其公共收入的相当大部分,如麻萨诸塞州在1811~1860年从对银行资本金的征税中获得其正常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由于银行越多就有越多的资本金可以收税,也就有更多的收入,该州立法机构就常规性地对牌照申请都给予许可。从人均角度衡量,麻萨诸塞州的银行体系是全国规模最大的,而且由于大量银行信贷的作用,该州成为19世纪初期美国工业革命的先驱。有些州的财政收益比较多地依赖对银行的投资或红利支付而不是对银行的税收,它们对发放牌照更加严格,这些州的银行业规模就相对略小一些。(www.xing528.com)

还有一些州从发放银行牌照中间接获取一些价值,有助于满足大众的公共物品需要。比如,有些州当局发放的银行牌照要求银行以立法机构认为合适的方式使用其自有资金,如要求一部分资金用于特定的市民群体或那些被认为值得支持的公共项目和机构,如扫盲和学校基金,学校、大学以及孤儿院等机构。这种做法减轻了州政府通过税收来提供公共服务的负担。在有些州,颁发的牌照要求银行向城市供应水、煤气灯和旅馆,在乡村是建设道路、桥梁和运河。有的州要求银行将其资本金的一部分贷给从事农业和制造业的市民。南方各州帮助建立专门向种植者业发放住宅抵押贷款的银行,甚至向银行发放为萧条中受难市民解困的牌照。

到1800年美国各州已经为28家银行发放了牌照,有5000名以上居民的城镇多数都有了银行。当时的16个州中10个都有至少1家银行,麻萨诸塞州最多有7家。之后,州银行发展的速度有所加快,1801~1811年州银行的数量从33家增加到88家。肯塔基州的第一家银行成立于1802年,北卡罗莱纳和新泽西州在1804年建立了第一家银行,弗孟特州在1806年有了首家银行,田纳西和乔治亚州分别到1807年和1810年才建立了第一家银行。1811年当时的财政部长加勒廷(Albert Gallatin)在向国会的报告中指出,美国的银行体系已经牢固确立。

这些银行根据州立法当局发放的牌照作为股份制公司经营。银行股份经常是分期认购和付款,有的分期付款是用已发行的股票作担保从银行借款支付,也就是一家银行的股东从这家银行借款为其认购的股票付款。有些州如弗吉尼亚拥有私营银行的股份,纽约州1817年拥有纽约州银行(New York State Bank)40%的股份。这些银行主要从事银行券发行以创造信用,其银行券不具有法偿性,但在发行银行经营地域以及整个联邦都是支付手段。那个时期对于银行券发行没有任何黄金和白银保证要求,治理其业务活动的法律要求在各州也不尽相同。

当时州银行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例如,为打破纽约银行对纽约州银行业的垄断,阿伦·布尔(Aaron Burr)在1799年以提供鲜水防止黄热病在纽约爆发的名义成立了曼哈顿公司(Manhattan Company)。纽约州立法当局颁发的牌照中有一项模糊的条款,允许这家公司使用其剩余的资本金从事公共或其他证券的购买,或货币交易,或与纽约州宪法和法律没有冲突的经营。利用这个授权,曼哈顿公司立即开办了贴现和存款业务并很快就主要作为一家银行经营。曼哈顿公司的银行业务很成功,20世纪后期与大通银行(Chase Bank)合并成为大通曼哈顿银行(Chase Manhattan)。花旗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于1812年由塞缪尔·奥斯古德(Samuel Osgood)等人成立,其许多股东曾经是第一合众国银行的股东。花旗银行在1813年认购了50万美元的政府战争贷款,另认购了财政部1814年5月发行的第二批债券50万美元。由于银行董事以及其他优惠客户的借款没有偿还,花旗银行在1814年几乎要破产。之后,花旗银行就通过了一项规则,对任何借款人放贷不能超过2万美元。

美国这一时期的州银行已经使用相当复杂的会计标准,资产负债表包含资本账户与已识别的资产负债等内容。其资本账户包括实付资本、盈余、临时资金、未分配利润、贴现、利息、溢价、汇兑与未支付红利,负债包括流通中的银行券、存款以及到期余额,而资产主要包括金币准备、贷款和投资以及在其他银行的存款和其他银行的银行券。这些州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发行银行券或“票据”(bills),就是承诺在未来某一时期支付金币的票券。它们发放贷款时发行这些银行券和票据替代金币,使银行实际上能够通过银行券的发行创造货币。虽然那个时期的整体环境尚不稳定,但银行券很快就作为尚不存在的全国性通货的替代物流通。1800年美国有28家私营银行在发行票券,1815年增加到200多家,银行券已经成为通货的主要来源。这些银行券印刷精美,色彩复合纤细,很难伪造。许多银行券是以小面额发行,并像铸币一样转手流通。麻省的银行发行过面额仅25美分的银行券,其他州的小面额银行券有的仅为5美分。不过,银行券发行的增加经常造成其价值快速缩水,如1809年时新英格兰的银行券以票面金额3%~50%的折扣出售。1812年美英战争期间,新英格兰的银行没有停止金币支付。这个地区的州当局规定银行如果不兑付银行券要受到每月2%的惩罚,这种做法有助于保持公众的信心,但难以抵消其他地区银行券的贬值。当时各地的报纸上都有银行券版,发布各银行所发行银行券的折扣。1814年联邦财政部长试图让银行就一种统一的通货达成协议,但各州银行不想要统一通货所带来的约束,其努力没有成功。美国人到那时已经接受银行券作为一种通货,即使很清楚没有银行券可以真正地兑现金币,如1812年战争期间费城的银行曾暂停了金币支付,但没有一起针对此行为的诉讼。

美国银行体系初创时期,州银行的主要问题是资本金不足、贵金属铸币准备不足,但还是大量发行银行券。经过不长时间的发展,银行失败就开始作为美国金融体系的一个威胁浮现。罗德岛的格罗塞斯特银行(Bank of Gloucester)成立时几乎没有任何资产,不长时间里就发行了75万美元银行券,而到1809年就陷入困境。麻省的一家银行仅有30美元金币,还有一家银行没有一个金币,也大量发行银行券。南方和中西部州的银行倒闭比较严重,到1815年,肯塔基州组建了大约40家银行,其中多数都倒闭了。当时美国的银行基本都是州牌照银行,由各州当局负责银行的管制。各州在出现银行失败问题之前就已经开始对银行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管制,如麻省在1803年通过了一部法律,要求银行半年报告一次财务状况。问题银行开始出现后,各州主要针对银行无限制发行小面额银行券采取管制措施。纽约等州将银行券的最低面额限制到10美元。宾州在1814年通过法令禁止其银行发行面额不足5美元的银行券;并将全州划分为27个银行区,限制每个区内的银行数量;禁止银行发行多出其资本金数量一倍的银行券;禁止银行投资普通股,只能经销汇票、黄金或白银以及政府证券。有一些州采取措施加强银行牌照管理。1816年北卡罗莱纳禁止个人或无银行牌照的公司发行本票形式的应付票据(due bill),任何人传递或接收票据都要被罚款,任何人传递或接收不足1美元的支票也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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