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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与救助:欧美金融发展史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货币监理署将国民银行检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审查资产和负债、银行官员的合适性、银行从业的审慎性、银行贷款和贴现的性质。第二种形式的清算所凭证以抵押证券担保发行,仅在银行业恐慌或危机时使用,作为缓解暂时货币供给不足的手段。在1884年恐慌中若干家纽约的银行暂停支付,包括两家国民银行,但纽约的银行能够使用清算所凭证在危机中清算其借方余额。

银行监管与救助:欧美金融发展史

美国内战后到20世纪初期,在频繁发生的金融恐慌与危机中大量的银行倒闭,公众不断呼吁实施更好的银行业管制,主要是要求银行更多地披露财务信息。《国民银行法案》虽然也要求国民银行定期填报财务报告,但这些报告内容过于模糊,提供不了可靠的信息。鉴于这种情况,国会要求国民银行披露更多关于其资产负债的信息,所通过的立法要求国民银行每年报告5次,而且内容要更详细。货币监理署将国民银行检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审查资产和负债、银行官员的合适性、银行从业的审慎性、银行贷款和贴现的性质。不过,银行检查程序仍存在很大的缺陷。《国民银行法》要求由货币监理署任命的人员进行银行检查,但这些检查人员的工资是通过对银行收费来支付,不利于严格检查;检查人员的工作也经常是走过场性的,所带来的只是虚无的银行安全。1893年恐慌后,社会活动家布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呼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他向国会提出了议案,但国会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联邦层面的管制努力,各州的银行管制程度也在不断提高。除罗德岛外,新英格兰地区各州从1863年开始要求进行银行检查。到1895年共有15个州成立了独立的银行部(Banking Department)加强银行业管制,北卡罗莱纳州最晚,1931年才设立了银行业监管机构。(www.xing528.com)

长期以来,银行清算所是银行体系的一个关键部分,其基本目标是在清算所的成员银行之间交换支票汇票,结清由此交换而产生的余额,并在恐慌时期向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到19世纪末,清算所的概念已经从纽约传播到多数主要的城市。各清算所的运行方式相似,清算所成员银行提交前一天由其他成员行开出的支票,成员的账户被轧平,欠钱的银行向清算所支付所欠金额,而被欠的银行则从清算所得到偿还的钱。除了这一基本的功能,清算所还向其会员银行提供多种其他的服务,最重要的是发行清算所凭证。清算所凭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金币、黄金条块、白银凭证和法偿钞票为担保发行,这种清算所凭证主要用作方便银行间结算的手段,减少经手大额钱币与穿街过巷运送钱币的烦琐,清算所的成员在相互清算账户时使用这种凭证。第二种形式的清算所凭证以抵押证券担保发行,仅在银行业恐慌或危机时使用,作为缓解暂时货币供给不足的手段。第二种清算所凭证在1873年、1884年、1890年和1893年的银行恐慌与困难中确实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1884年恐慌中若干家纽约的银行暂停支付,包括两家国民银行,但纽约的银行能够使用清算所凭证在危机中清算其借方余额。在1893年恐慌中,多家银行暂停了存款兑换为通货,由此产生了通货荒,而清算所凭证在缓解流动性短缺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不过,美国国会的调查认为,清算所可以决定发行多少清算所凭证作为现金的替代以及向谁发行,因而经常在恐慌时期掌握着银行的生杀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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