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大数据平台专业化监管
互联网经济时代,需要政府依托大数据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对海量的网络食品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分析,实现对网络食品安全精细化、可视化、常态化、全程化的专业监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15]在现有的政策法规支持下,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网络食品监管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健全线上线下常态化的数字联动机制,通过天眼系统、北斗定位、移动终端等网络服务技术,构建即时有力的移动监管平台,该监管平台可以启用智能视频巡查工作站,集纳视觉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对后厨违规现象进行识别、预警和举报。在充分的量化数据和有效的算法模型支持下,依托数据监管平台的智能数据分析,实现对网络不良经营者的精确定位,将不良商户的基本信息实时传输至基层执法队伍,有重点、有选择地高效执法,提高监管靶向性。同时,现场监管人员随时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进行视频直播现场执法情况,实时传输至数据平台中心,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至数据监管平台,由平台食品专家定性分析,集体讨论做出专业指导意见,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
二是构建数据智慧系统,协同应用现有的工商系统内部市场准入系统、12315指挥系统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等,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互联网专业技术加强区域间网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信息的联动性、精确性、共享性,同时接通各类网络食品的风险智控、过程追溯、食用场景分析和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公示、评价、信用等级等方面,以此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功能的数据智慧系统,用以帮助消解消费者信息不对等的劣势,并为消费者异地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双向人才交流机制(https://www.xing528.com)
加强行业协会、鉴定部门与政府监管部门人才互聘交流机制。独立第三方组织的专家学者在网络食品监管领域凭借其长期的耕耘研究,已经具备了前瞻性的广阔视野和长远的前景规划思考,因而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话语性优势,对于补充政府监管部门专业素养不足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培养一支能够适应网络食品安全专业化共治要求的复合型队伍。具体层面上,应立足于网络食品产业发展特点以及实际管辖需求,以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为根本手段,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养,加强队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常规资格管理。应以信息化监管为指引,明确网络食品监管各阶段的任务要求,同时吸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网络食品的全程监管,力求提高监管活动的效率,做到源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最终在整体上形成与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监管力量群体。
二是完善由行业协会主导、监管部门辅助的联合评价工作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现场直播式的执法监督,由网友评论参与投票选取稽查对象,在检查中全程采用视频+图文的直播形式,市民既可以实时观看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也能在回放中了解现场情况,以此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卫生状况知情权及社会监督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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