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与分析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与分析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8年8月中旬,某工程业主与某承包商商定并签署了《某水利枢纽左岸厂房坝段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人民币10多亿元,工程内容为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以及合同项目在施工期内运行、维护的费用。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多亿元。通过5年的实践证明,本合同是有利合同。该案例表明,承包商合同管理的目标应是力争先中标,然后签订有利的合同,只有签订有利的合同,才能为实现企业的经营成果创造制度条件。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与分析

【案例背景】

1998年8月中旬,某工程业主与某承包商商定并签署了《某水利枢纽左岸厂房坝段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人民币10多亿元,工程内容为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以及合同项目在施工期内运行、维护的费用。

合同主要工程量为混凝土浇筑315m3,钢筋制造安装5.4万t,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3.4万t,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7.2万m,接触、接缝灌浆15.5m2以及其他相应辅助工程施工。工程于1997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04年3月完工。由于合同条件对承包商比较有利,该公司在实施合同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问题提示】

一个对承包商有利的合同,其合同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应该如何界定清楚合同价格是否有可调性,合同风险如何分担,对此,承包商都应该准确把握。

【分析与评价】

(1)该项目合同协议书中合同条款比较明确,相应术语的解释比较清楚。明确了协议书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本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资料;本合同协议备忘;中标通知书;经投标确认的其有标价的工程量报价单;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一般合同条款;技术范围;投标书和附录;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文件;其他任何组成合同的文件。条款中规定这些文件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并注明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按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为准。承包商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及规定项目运行维护,业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等在条款中都做了明确要求。本合同表达了双方所有的协议、谅解、承诺和契约,在双方通过协商谈判的基础上签订,互为有利。(www.xing528.com)

(2)合同价格比较合理,并具有可调性。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多亿元。各项目单价比较明确。对于主体工程,工程量清楚,单价明确;对于临建工程,例如施工栈桥和混凝土生产系统等,都暂定总价,最后根据统一规划和优化布置后的方案再进行核定。另外,条款中还对有关试验和第二种结构方案试验费等明确总价。

(3)合同风险小。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对不可预见发生费用均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索赔条款,需保险的项目都给予保险。

(4)本合同各项条款都是双方在谈判、协议、互为谅解和遵守契约的基础上签订的,对各自所承诺的内容都有合同备忘录。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

通过以上分析说明:该水利枢纽左岸厂房坝段工程施工合同书对承包商而言是有利合同。本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承包商经过认真准备,从投标到中标以及谈判都有经验非常丰富的专业人员参与,凭着施工单位的良好信誉,并组成紧密型联营体,一举中标。本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为该承包商今后在后续工程中,如上游隔流堤混凝土墙工程、右岸进水口预建段工程、左岸电源电站进水口工程,以及左岸厂房段1A标段工程的中标奠定了基础。通过5年的实践证明,本合同是有利合同。

该案例表明,承包商合同管理的目标应是力争先中标,然后签订有利的合同,只有签订有利的合同,才能为实现企业的经营成果创造制度条件。而有利合同的实质在于合同的内容能真实地表达承包商的意志,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此外,有利的合同还要求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保证承包商在完成合同义务的同时,也能够体现自己的经营成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