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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变更和工期延误索赔案例与分析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某承包商2001年承建110kV变电站施工工程,除两台主变压器由厂家代为安装外,其余电气设备由该承包商组织实施,中标合同价为90万元,工期4个月。表13-2经济索赔内容表业主采购的材料迟延交货,导致承包商施工拖期,工程量增加,对此承包商如何说明索赔理由并实施索赔?最终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支付承包商索赔价款:148900元。同时对于变更,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及时签证。

水电工程变更和工期延误索赔案例与分析

【案例背景】

某承包商2001年承建110kV变电站施工工程,除两台主变压器由厂家代为安装外,其余电气设备由该承包商组织实施,中标合同价为90万元,工期4个月。施工后,现场设计代表共提出了6个变更单,其中两项目增加工程量较大,由于110kV套管是业主向国外订货的,延误工期30天,致使该工程拖延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经济索赔,经济索赔价款为148900元,具体计算如表13-2所示。

表13-2 经济索赔内容表

【问题提示】

业主采购的材料迟延交货,导致承包商施工拖期,工程量增加,对此承包商如何说明索赔理由并实施索赔?

【分析与评价】

根据实际情况,承包商向业主逐项的分析如下:(www.xing528.com)

(1)由于该工程原设计10kV动力电缆VV23-1×500长度为890m,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现场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实际工程量比原设计多500m,该电缆购买单价为210元/m,人工敷设发生费用为20元/m。增加材料费:500×210=105000元;增加人工费:500×20=10000元。

(2)控制电缆是由于现场电缆设计路径更改引起的,与承包商无直接关系,但由于工程量增加使承包商发生了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按合同人工费单价4元/m计,材料费为34元/m计费。增加主材费:34×300=10200元;增加人工费:4×300=1200元。

(3)工期延长补偿包括一个月工人工资、现场管理费,按合同管理费90000元分摊:90000÷4=22500元。

最终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支付承包商索赔价款:148900元。

该工程能索赔成功的关键是:做好现场施工的记录,做到实事求是,有根有据,对于合同内容详加研究,对于以实际发生量计算的工程量,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对于变更,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及时签证。正确处理和业主的关系也是其重要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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