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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费索赔案例分析:不周考察引发的工程现场问题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承包商现场考察不周,造成某项工程内容及工程量预估不准,引起临建费严重亏损,承包商能否就此问题向业主要求给予补偿?鉴于以上理由,承包商向监理及业主提出了索赔报告。

临建费索赔案例分析:不周考察引发的工程现场问题

【案例背景】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的某水电工程Ⅰ标,合同价上亿元。该承包商项目部于2001年5月初进场,随即开始了紧张的前期准备工作,工程于5月16日发布开工令,7月1日正式开工。

该项目部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时,发现临建工程费用普遍偏低,特别是临时生活房屋,价格与实际发生费用更是偏差很大。于是项目部相关人员开始寻找索赔变更线索及机会,以求能从业主那里寻求一些补偿。

对于Ⅰ标工程临时生活房屋,当时投标阶段考察时,由于时间紧急及道路不通,所有投标商都没有到现场考察,只是从较远的右岸远眺了一下山景远貌。实际上该生活区原始地形仍是一个山头,山顶高程在370m左右。由于投标阶段未能实地考察,编标时只考虑了土石方开挖1万余m3,而实际土石方开挖量为32万余m3,参照主标开挖单价25.4元/m3,土石方开挖所需费用700余万元。此笔费用由谁承担,摆在了项目部的面前。如由承包商承担,临时生活房屋费用本就紧张,加上此笔费用更是雪上加霜,实在难以负担,惟有向业主要求给予补偿,承包商在工程上才有利可图。

【问题提示】

由于承包商现场考察不周,造成某项工程内容及工程量预估不准,引起临建费严重亏损,承包商能否就此问题向业主要求给予补偿?(www.xing528.com)

【分析与评价】

承包商对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图进行了详细分析研究后,项目部认为此笔费用有向业主提出变更索赔的可能,并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理由如下:①招标图纸上给定的生活区高程是342m,业主应交付给承包商的就是该高程的平台,而该山头高程达370m,造成32万余m3土石方开挖理应由业主承担,完成后交给承包商使用;②投标文件中承包商考虑的1万余m3土石方开挖量仅为基础开挖及场地平整量,不含大方量土石方开挖,为此与第①条理由呼应(而并不是承包商的忽略考察现场所致);③考虑到承包商与监理工程师及部分业主人员平时建立的良好关系,项目部认为有可能、有信心说服业主同意变更索赔。

鉴于以上理由,承包商向监理及业主提出了索赔报告。监理的答复是不同意作为变更索赔项目,理由如下:招标文件已专项说明,投标商应仔细考察现场,作出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对现场条件进行了详尽的了解;生活区原址本是一片山头,投标时已经存在,投标商投标报价时应予考虑,临建费用里没有包括此项费用,已经摊销在主体工程单价中,业主不能给予任何补偿。

针对以上答复,承包商人员又多次找监理及业主人员,详细陈述此事,据理力争,同时加强公关活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特别强调除以上理由外,临建费用是总价包干项目,承包商不可能将此费摊到主标单价里的,主要是业主招标文件条款不清才产生上述问题,此笔费用投标商无法承担。经过许多次反复商讨,终于说服了监理及业主人员,同意此项工作作为变更项目,为该承包商追回损失700余万元。

此项索赔变更之所以能成功,主要得益于项目部人员熟读合同文件,充分了解投标过程及工地实施情况,能用充分的理由说服监理及业主人员,同时也与卓有成效的公关活动密不可分,以诚待人,以理服人,必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也告诫承包商在今后的投标报价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地进行现场考察,切忌怕麻烦、怕花钱而放弃和疏忽现场考察,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工程施工的环境和条件,以便准确地估算工程量,避免与监理和业主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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