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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农业政策:债务者回家务农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秦对农业的重视情况。百姓在服劳役抵偿债务期间,如果正值农忙时节,政府会给予充足的时间让服役者回家务农,“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弄农,种时、治苗时各二旬”[37],这些规定体现了秦人对农业的重视。

秦朝农业政策:债务者回家务农

秦自商鞅变法之后一直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睡简中随处可见重农政策,“雨为湗(澍),及诱(秀)粟,辄以书言湗(澍)稼、诱(秀)粟及貇(墾)田畼毋稼者顷数。稼已生后而雨,亦辄言雨少多,所利顷数。早(旱)及暴风雨、水潦、螽、群它物伤稼者,亦辄言其顷数。近县令轻足行其书,远县令邮行之而毕之”[34],即下了及时雨与谷物抽穗,应即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顷数和已开垦而没有耕种的田地的顷数。禾稼生长后下了雨,也要立即报告雨量多少和受益田地的顷数。如有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其他害虫等灾害情况损伤了禾稼,也要报告受灾顷数。距离近的县,文书由走得快的人送达,距离远的县由驿站传送,在八月底以前送达。由此可见秦对农业的重视情况。

每年的四月、七月、十月、正月会进行耕牛的评比。正月举行大考核,成绩优秀的,主管官吏有赏,而且免除饲牛者一次更役;成绩低劣的,申斥主管官吏,罚饲牛者资劳两个月。如果用耕牛耕田,牛的腰围减瘦了,每减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又在乡里中举行考核,成绩优秀的,赏赐里典资劳十天;成绩低劣的,笞打三十下。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耕牛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将耕牛的好坏与相关人员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实行相应的奖励措施和惩戒机制,能使人们趋利避害,保证耕牛的质量。(www.xing528.com)

对于靠近禁苑的有田地的地方,为了防止禁苑的牛马等兽类出来吃了庄稼,县啬夫要酌量征发附近的百姓修筑防范工事,不过修筑时所花的劳动和时间不算入徭役,这虽然体现了秦对农业的重视,但对禁苑附近的百姓而言,无疑加重了他们的负担。此外百姓可以向政府借用官有铁农具用来劳作,如果借用的铁农具因破旧不堪使用而损坏的,以文书的形式上报损耗,将原物上交即可免除赔偿,即“叚(假)铁器,销敝不胜而毁者,为用书,受毋责”[35],百姓可以向官府借用官有隶妾进行生产,借用期间隶妾的衣食有借主给予,“妾未使而衣食公,百姓有欲叚(假)者,叚(假)之,令就衣食焉”[36]。百姓在服劳役抵偿债务期间,如果正值农忙时节,政府会给予充足的时间让服役者回家务农,“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弄农,种时、治苗时各二旬”[37],这些规定体现了秦人对农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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