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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所得税应缴机构条件简介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境内机构取得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也可能就其收入和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因为这类企业会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这类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就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否则即属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境外企业所得税应缴机构条件简介

境内机构取得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也可能就其收入和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境外机构主要是指非居民企业,这里的收入和所得主要是指来源于境内或者与境内机构存在税法规定意义上的联系。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此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作为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时,也需要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

(1)成立的法律依据为外国(地区)的法律、法规。这类企业虽然是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并不是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成立的,而是依据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成立的。这里所说的“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中的“法律”,属于广义的法律,包括可以作为企业成立依据的所有法律和法规。

(2)在中国境外成立。这类企业不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即企业的登记注册地点是在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因为这类企业会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www.xing528.com)

(3)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一样,这类企业也必须是能够取得收入的组织,具体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或者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还包括在中国境内进行活动并取得收入的外国慈善组织、学术机构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这类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就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否则即属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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