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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方法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如果发生特殊的销售事项,纳税人在确认货物销售收入金额时应当注意:售后回购。企业已经确认销售货物收入的售出货物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方法及注意事项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在原税法的基础上,对销售收入的涉税项目进行了整理和修改,列出具体的收入项目。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由于税法与会计的目的不同,在收入确认方面税法的规定与会计制度的处理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对货物销售收入确认方面,应当注意有关政策的把握。

(一)收入时间的确认

企业发生货物的销售时,会计就应当进行相关业务的处理。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在销售活动中,如果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时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纳税人发生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在日常涉税处理过程中,纳税人应当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等有关税种在收入确认方面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和操作。

(二)收入金额的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对纳税人采用售后回购、以旧换新以及在销售过程中发生销售折扣与折让等业务的涉税处理进行了具体规范,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如果在销售过程中向购货方开具销货凭证的,一般是以销货凭证上开具的金额作为销售额确认的依据。如果发生特殊的销售事项,纳税人在确认货物销售收入金额时应当注意:(www.xing528.com)

(1)售后回购。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2)以旧换新。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3)商业折扣。它是指企业为促进货物销售而在货物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销售折扣与折让属于商业折扣,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

(4)现金折扣。它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5)销售折让。它是指企业因售出货物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销售退回。它是指企业售出的货物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企业已经确认销售货物收入的售出货物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货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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