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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融资租赁合同及常见案例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租金实际上是承租人分期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价金的本息和其应获取的利润等费用的偿还,为此高于一般租赁合同中的租金。④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享有选择权。⑥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有偿合同。本案中,某县城机械厂就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租赁公司就是出租人,同时也是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美国邦德公司是出卖人。

了解融资租赁合同及常见案例

【案情简介】

某县城机械厂由于设备陈旧,产品滞售,于是便打算购买一套美国邦德公司生产的专用精密加工设备来改善产品质量。但是苦于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款购买。想租用设备,而美国邦德公司只卖不租。机械厂厂长非常苦恼,一时没了办法。2010年7月4日,该机械厂厂长得知有一家租赁公司专门根据客户需求购买设备然后租给客户使用。这样就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资金上的问题,于是便向该租赁公司咨询有关事宜,最终达成了融资租赁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3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具有如下几个特征:①出租人须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②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即出租人购买设备的目的是为租给他人使用,而不是自己使用。③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实际上是承租人分期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价金的本息和其应获取的利润等费用的偿还,为此高于一般租赁合同中的租金。④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享有选择权。即融资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或是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或是以预定的租金继续租用,或是以支付租赁物残余的价值购买租赁物而取得其所有权。⑤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而不能是一般的公民或法人。⑥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有偿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两个过程——买卖和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和承租人。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买卖合同是向第三者交付标的物的合同,出租人应当按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要求购买租赁物,承租人并不直接参加买卖合同的签订,但是由出卖人直接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www.xing528.com)

本案中,某县城机械厂就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租赁公司就是出租人,同时也是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美国邦德公司是出卖人。由租赁公司和某县城机械厂签订租赁合同,由租赁公司按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要求与邦德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最后由邦德公司直接向县城机械厂交货。

【法律小贴士】

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主要功能,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新型信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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