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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论: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认定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非罪,应着重审查两个方面:1.是否情节严重。(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一种典型的直接故意犯罪,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一种过失或间接故意犯罪。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主体只能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金融机构及其他个人不能构成本罪。

金融犯罪论: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非罪,应着重审查两个方面:

1.是否情节严重。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情节严重,就成为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

2.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和有关金融法规以及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对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和资信证明等金融票证的开立作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如果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没有违反这些规定,即使情节严重,也不构成犯罪。(www.xing528.com)

(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两罪的犯罪对象都是金融票证,但在犯罪构成上却有根本的不同。①客观方面不同。首先,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无权印制、出具金融票证的人通过印刷、复印、绘制或剪贴、挖补、涂改等方法非法制造或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采用上述方法伪造、变造出来的金融票证无疑是假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是指有权出具金融票证的人违反规定出具金融票证,其出具的金融票证往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②主观方面不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一种典型的直接故意犯罪,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一种过失或间接故意犯罪。虽然行为人实施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是有意的,但对可能产生的结果并不持希望的态度,因此,直接故意不能构成本罪。③犯罪主体不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主体只能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金融机构及其他个人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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