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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的网约车法律制度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和思维方式,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跨界融合“+”就是跨界,就是变革,就是开放,就是重塑融合。“互联网+社会治理”、虚拟社会治理会有很大的不同。

共享经济下的网约车法律制度

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它代表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实体生命力的发展,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详言之,“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形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和思维方式,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跨界融合

“+”就是跨界,就是变革,就是开放,就是重塑融合。敢于跨界了,创新的基础就更坚实;融合协同了,群体智能才会实现,从研发到产业化的路径才会更垂直。

2.创新驱动

通过以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以及运营组织管理模式创新,驱动行业的转型升级,并依靠技术和管理的不断创新打开新的市场发展空间。中国粗放的资源驱动型增长方式早就难以为继,必须转到创新驱动发展这条正确的道路上来。这正是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下互联网的特质。

3.重塑结构

信息革命、全球化、互联网业已打破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文化结构。权力、议事规则、话语权在不断发生变化。“互联网+社会治理”、虚拟社会治理会有很大的不同。

4.尊重人性(www.xing528.com)

人性的光辉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最根本的力量,互联网的力量之强大最根本地也来源于对人性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对人的体验的敬畏、对人的创造性发挥的重视。例如UGC、卷入式营销、分享经济等。

5.开放生态

关于“互联网+”,生态是非常重要的特征,而生态的本身就是开放的。我们推进“互联网+”,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要把过去制约创新的环节化解掉,把孤岛式的创新连接起来,让研发由人性决定的市场驱动,让创业者和努力者有机会实现价值。

6.分享

唯有分享才可能把资源都聚拢在一起,而唯有资源聚拢在一起,才可能降低沟通和交易的成本,世界在这个意义上成了一张平面图,一目了然,而以往依靠信息不对称而构筑起来的产业链便会被彻底地打破。

7.连接一切

连接是有层次的,可连接性是有差异的,连接的价值是相差很大的,但是连接一切是“互联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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