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卫生监督与执法》有效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

《卫生监督与执法》有效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 日。

《卫生监督与执法》有效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

(2)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3)组织事故调查;

(4)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5)结案存档。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重大和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二)事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1)事故报告程序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①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报告;②一般事故,应当于6 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报告。

接受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负责人按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情况。(www.xing528.com)

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2)事故报告内容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处理

(1)用人单位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①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②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③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④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应急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⑤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⑥配合安监、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⑦落实安监、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2)安监行政部门可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安监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责令暂停导致中危害事故的作业;②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③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④会同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3)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②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的职责:①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②分析事故责任;③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④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意见;⑤形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安监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和实施对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改进措施的建议。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 日。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