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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用势失误-法家新论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家还认为,君主大权独揽与大臣直言进谏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44]法家在极力鼓吹势的同时也认识到,势对于维护君主专制统治来说是一把双刃剑,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还容易导致天下大乱。法家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必须与法相结合,也就是韩非子所说的“抱法处势则治”。秦朝建立之后,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秦始皇在大权独揽的同时也日益刚愎自用,将逆耳之忠言当成是诽谤,从而发生坑儒和“怒迁扶苏于上郡”等事情。

先秦法家:用势失误-法家新论

法家认识到,能迫使别人服从的最主要力量是权势而不是贤德:“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38]因而,君主所制定的法律要想得到臣民的普遍遵从,就必须具备专制的权力。法家认为,“君之所以为君者,势也,故人君失势则臣制之矣。势在下则君制于臣矣,势在上则臣制于君矣”[39],归根结底就是“权者,君之所独制也”[40]。但是,以君主一人之力是无法维持其专制统治的,而必须依靠为数众多的官吏来协助。因此,实行君主专制关键问题便是如何驾驭这支被赋予国家权力的官吏队伍,即所谓“明主治吏不治民”[41],而这一关键的关键又是如何处理君权与官吏权力的关系问题,法家关于势的理论便是围绕这一问题而展开的。

在君臣职权的划分上,法家强调“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42]也就是说,一方面,君主应该在根本要害之处大权独揽,对臣下的赏罚大权更是要牢牢控制在君主一人手中;另一方面,君主不能事事躬亲,而应君臣各守其职,“是以圣人不亲细民,明主不躬小事”。[43]为了防止被臣下欺骗与蒙蔽从而导致大权旁落,君主就应当听取多方意见,鼓励大臣直言进谏,做到兼听独断。法家还认为,君主大权独揽与大臣直言进谏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君主大权独揽有利于大臣直言进谏,反之,“公室卑则忌直言,私行胜则少公功”。[44]

法家在极力鼓吹势的同时也认识到,势对于维护君主专制统治来说是一把双刃剑,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还容易导致天下大乱。“夫势者,非能必使贤者用已,而不肖者不用之也。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而以威势之利济乱世之不肖人,则是以势乱天下者多矣,以势治天下者寡矣”。[45]因而单纯地追求势往往无异于为虎添翼以助其为害。那么,如何才能够利用势来维护君主专制统治并避免势所具有的危害性的一面呢?法家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必须与法相结合,也就是韩非子所说的“抱法处势则治”。[46]

在扫灭六国统一天下后,秦始皇的自负和猜忌之心随之并长,其结果是“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47]“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48]秦始皇在统一中国之前还能做到“兼听”和“明断”,如采纳李斯的“谏逐客书”就是明证。秦朝建立之后,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秦始皇在大权独揽的同时也日益刚愎自用,将逆耳之忠言当成是诽谤,从而发生坑儒和“怒迁扶苏于上郡”等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所记载的侯生、卢生之言很能说明问题:“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www.xing528.com)

秦二世在窃取帝位之后想树立自己的专制权威,但又恐大臣与诸弟兄不服,因而听信赵高之言,“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宗室振恐。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49]秦二世这种以直谏为诽谤、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权威完全弃法于不顾的做法,所导致的后果便是统治阶层内部“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50]蒙恬、李斯被诛杀到巨鹿之战秦军主力大败再到章邯率军投降项羽,臣下对君主的普遍离心已经暴露无遗,以致子婴继位便陷入了“孤立无亲,危弱无辅”[51]的境地。当刘邦大军进入咸阳之时,“群臣百官皆畔,不敌。子婴与妻子自系其颈以组,降轵道旁,沛公因以属吏。项王至而斩之。遂以亡天下”。[52]

秦朝统治者这种滥行专制权威的做法也从根本上背离了法家关于势的基本要求,秦王朝在短短十几年时间内便国破家亡,正应了法家所说的“以势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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